可孚医疗: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可孚医疗股票代码:301087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199号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创业中心101
(546)室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长沙科源同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通讯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199号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创业中心101
(545)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张敏住所/通讯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249号4栋信息披露义务人(四):聂娟住所/通讯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249号4栋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变动触及5%刻度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五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孚医疗”“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可孚医疗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第一节释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附表.........................................................................................................................................
第一节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本报告书 | 指 |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长沙科源同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敏、聂娟 |
| 械字号投资 | 指 | 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
| 科源同创 | 指 | 长沙科源同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公司发行27,000,000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08,897,000股增加至235,897,000股,公司控股股东械字号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科源同创、张敏先生、聂娟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触及5%刻度。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1.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199号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创业中心101(546)室 |
| 法定代表人 | 张敏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11MA4M3EUC8T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营业期限 | 2017年9月7日至2067年9月6日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主要股东 | 张敏持股90%,聂娟持股10% |
2.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任职情况 |
| 张敏 | 男 | 中国 | 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249号4栋 | 否 | 执行董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1.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长沙科源同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注册地址 | 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199号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创业中心101(545)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张敏 |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11MA4M3AEFX8 |
| 公司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营业期限 | 2017年9月6日至2037年9月5日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股东 | 聂娟持有55%合伙份额,张志明持有40%合伙份额,张敏持有5%合伙份额 |
2.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任职情况 |
| 张敏 | 男 | 中国 | 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249号4栋 | 否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住所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任职情况 | 通讯地址 |
| 张敏 | 男 | 中国 | 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249号4栋 | 否 | 无 | 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249号4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住所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任职情况 | 通讯地址 |
| 聂娟 | 女 | 中国 | 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249号4栋 | 否 | 无 | 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249号4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持有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45%的股权;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张敏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械字号投资、科源同创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37.85%;聂娟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械字号投资、科源同创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7.91%(注:公司截至2026年5月6日总股本为235,897,000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股权和控制关系图(本次权益变动前)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2026年5月6日,公司发行27,000,000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08,897,000股增加至235,897,000股,公司控股股东械字号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科源同创、张敏先生、聂娟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触及5%刻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任何明确计划、协议或者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械字号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科源同创、张敏先生、聂娟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触及5%刻度。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械字号投资 | 合计持有股份 | 85,079,923 | 40.73% | 85,079,923 | 36.0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5,079,923 | 40.73% | 85,079,923 | 36.07%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 科源同创 | 合计持有股份 | 12,114,881 | 5.80% | 12,114,881 | 5.1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114,881 | 5.80% | 12,114,881 | 5.14%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 张敏 | 合计持有股份 | 12,114,881 | 5.80% | 12,114,881 | 5.1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028,720 | 1.45% | 3,028,720 | 1.28%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9,086,161 | 4.35% | 9,086,161 | 3.85% | |
| 聂娟 | 合计持有股份 | 3,485,739 | 1.67% | 3,485,739 | 1.4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485,739 | 1.67% | 3,485,739 | 1.48%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注:上述表格计算总股本为含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械字号投资本次权益变动前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42.18%,本次权益变动后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37.20%;科源同创本次权益变动前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6.01%,本次权益变动后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5.30%;张敏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前占总股本的比例为6.01%,本次权益变动后占总股本的比例为5.30%;聂娟女士本次权益变动前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1.73%,本次权益变动后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1.52%。
2.公司控股股东械字号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科源同创、张敏先生、聂娟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2,795,424股,本次权益变动前占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为54.00%,在本次权益变动后占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为
47.82%。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上述四名股东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占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为55.92%,在本次权益变动后占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为49.32%。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2026年5月6日,公司发行27,000,000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08,897,000股增加至235,897,000股,公司控股股东械字号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科源同创、张敏先生、聂娟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触及5%刻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于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敏日期:2026年5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沙科源同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敏日期:2026年5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敏日期:2026年5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聂娟日期:2026年5月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湖南省长沙市 |
| 股票简称 | 可孚医疗 | 股票代码 | 301087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械字号投资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199号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创业中心101(546)室 |
| 科源同创 | 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199号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创业中心101(545) | ||
| 张敏 | 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249号4栋 | ||
| 聂娟 | 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249号4栋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公司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动,公司控股股东械字号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科源同创、张敏先生、聂娟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触及5%刻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 | 械字号投资持有公司股份85,079,923股,持股比例40.73%;科源同创持有公司股份12,114,881股,持股比例5.80%;张敏持有公司股份12,114,881股,持股比例5.80%;聂娟持有公司股份3,485,739股,持股比例1.67%。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械字号投资持有公司股份85,079,923股,持股比例36.07%;科源同创持有公司股份12,114,881股,持股比例5.14%;张敏持有公司股份12,114,881股,持股比例5.14%;聂娟持有公司股份3,485,739股,持股比例1.48%。 | ||
| 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6年5月6日方式:因公司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变动触及5%刻度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继续增持 | 是□否□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不适用□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不适用?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不适用?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6年5月7日
(本页为《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沙科源同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日期:2026年5月7日
(本页为《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2026年5月7日
(本页为《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