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王: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孩子王股票代码:30107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承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一村辛未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A楼534室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99号丁香国际商业中心西楼办公楼1904室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6年05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与批准。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准则第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孩子王”)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孩子王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释义 ...... 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备查文件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 本报告书 | 指 |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辛未来 | 指 | 一村辛未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为上海承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孩子王、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准则第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并非计算错误。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企业名称 | 上海承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一村辛未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A楼534室 |
| 法定代表人 | 曹阳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09554333552B |
| 成立日期 | 2010年05月12日 |
| 经营期限 | 2010年05月12日至无固定期限 |
| 经营范围 |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出资人情况 | 马驰持股20%;张澜持股19%;曹阳持股15%;李畅持股15%;刘光华持股11%;葛敏敏持股10%;孙赵鹏持股5%;孙宏伟持股5%。 |
| 联系电话 | 【021-58996891】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和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 李畅 | 男 | 董事 | 中国 | 上海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中国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孩子王股份数量无变化,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系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股票的登记,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3,441,960股,上市日期为2026年5月15日。基于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事宜,公司总股本由1,261,202,616股增加至1,264,644,576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孩子王股份的比例被动降至5%以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孩子王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可办理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41,9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729%,股份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本次归属期归属股票的登记已完成,上市日期为2026年5月15日。本次归属股份登记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但由于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由1,261,202,616股增加至1,264,644,576股)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
5.0023%(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5.0404%)被动稀释至4.9886%(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5.0266%)。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63,088,66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9886%(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5.0266%),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持有股份 | 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 ||
| 上海承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村辛未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合计持有股份 | 63,088,660 | 5.0023 | 5.0404 | 63,088,660 | 4.9886 | 5.026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3,088,660 | 5.0023 | 5.0404 | 63,088,660 | 4.9886 | 5.0266 | |
|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 - | |
注1: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基于上市公司2026年5月8日总股本1,261,202,616股计算,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基于上市公司总股本1,264,644,576股计算。
注2:上表中数值保留四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其他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承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一村辛未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26年05月15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孩子王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本页无正文,为《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承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一村辛未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2026年05月15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南京市 |
| 股票简称 | 孩子王 | 股票代码 | 301078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上海承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一村辛未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A楼534室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因公司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导致总股本增加,进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63,088,660股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5.0023%(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5.0404%)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63,088,660股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4.9886%(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5.0266%)变动数量:0股变动比例:占总股本比例变动0.0136%(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变动0.0138%)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 时间:2026年5月15日方式: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 ||
时间及方式
| 时间及方式 | 因限制性股票归属使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孩子王股份被动稀释降至5%以下)。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本页无正文,为《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承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一村辛未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26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