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王: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跟踪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8  孩子王(301078)公司公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孩子王
保荐代表人姓名:鹿美遥联系电话:025-8338 7689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丹联系电话:025-8338 774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首发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均已销户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
项目工作内容
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2年12月16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注意事项、上市公司再融资最新监管政策规定、近期市场动向、 股东增减持股份监管法规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 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锁定及限售承诺不适用
2.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不适用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 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不适用
5.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6.关于招股说明书内容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不适用
7.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约束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8.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9.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10.关于股东信息披露承诺不适用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经核查,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2022年10月31日,保荐机构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丁明明、郑明欣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保荐机构对照公司制度进行了相应的内部问责,要求责任部门对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执业质量管理、风险识别与控制等全面梳理、自查自纠,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鹿美遥 李 丹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