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精工: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9-09  中捷精工(301072)公司公告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09 月09 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 年09 月09 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9 月09 日的 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 人,代表股份70,824,5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4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 人,代表股份

70,657,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8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167,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0%。

5、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 人,代表股份167,5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 人, 代表股份167,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0%。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 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82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97%;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6%;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4%。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82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82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97%;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6%;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4%。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王帅棋、刘玺玉

(三)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 《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9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