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规院: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晋龙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自2022年6月担任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公司治理、资本运作等重点事项,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确保充足时间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郭晋龙,男,196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2年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82年8月至1992年12月担任山西财经大学助教、讲师;1993年1月至1995年12月担任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1996年1月至2005年9月担任深圳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标准部主任、秘书长助理、副秘书长;2005年10月至2023年12月任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24年1月至今任职信永中和研究院副院长。2022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目前,兼任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1、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进行了表决,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均无异议,均投同意票。
2、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出席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8次,重点关注公司各内部机构及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有效性,确认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内控;就第三季度报告货币资金情况对公司管理层、财务部人员进行询问,充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重点强调会计政策的一致性、一贯性和延续性,关注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和执业质量等执业能力,确保新聘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对审计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无异议,投赞成票。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认真审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核定方式、企业领导人员任职试用期考核工作方案,充分了解薪酬核定方式与公司业绩、岗位职责的匹配性,确认考核指标的合理性,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无异议,投赞成票。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并认真审阅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调整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相关材料,详细了解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的原因和必要性;同时对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审议,关注交易标的真实状况、交易对方诚信记录、交易价格公允性等,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遵守回避原则,以及关联交易价格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无异议,投赞成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定期审议内控审计部关于公司的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各季度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内控体系工作报告、重大风险评估报告等议案;及时与新聘会计师年审团队沟通2024年年审工作安排事宜,因本年度初次审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于2024年10月30日提醒会计师对公
司和类比公司的业务模式及其重大会计问题进行事先了解,便于后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预审与审计工作。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及时了解、掌握各定期报告工作安排,积极跟进年报审计工作进度,就初步审计结果与审计机构交流意见,及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年度审计重点关注问题,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四)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履职情况
2024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机会,对第三季度报告货币资金情况进行问询,充分了解公司财务情况;对新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否与公司进行风险事项沟通、是否了解公司基本业务等情况进行现场问询,同时对会计政策提出期初数原则上不能轻易变动,并且须符合会计准则等工作要求;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场问询公司合作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等情况;同时,对公司募投项目龙华设计产业园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募投项目完成情况。现场参加公司组织的董监高任职履职事项宣贯会,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董监高任职资格及勤勉尽责、高管聘任程序及独立性的要求,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相关政策有了更加系统和全面的理解。积极与新聘会计师年审团队现场沟通2024年审安排事宜,与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部人员沟通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等测算事宜,建议公司财务部严格依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做好会计核算,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会计政策与估计的合理性、适当性进行慎重评估,保持会计政策与估计适用的一致性、合规性与适当性。
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董事会秘书与董事会办公室认真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送达;在董事会与股东大会会议过程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反馈本人提出的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公司治理等相关问题,为独立董事有效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和全面支持,不存在公司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形。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及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1、2024年度,本人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着认真、勤勉、谨慎态度审议议案,事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必要时进一步向相关部门问询议案背景
材料及情况,保障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2024年度,作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与新聘会计师年审团队进行沟通,结合公司情况提供会计专业相关建议,关注公司对会计准则、会计政策执行情况,积极推动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3、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股东大会、年度业绩说明会等现场工作机会,积极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了解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建议与诉求,共同解答中小投资者关心的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财务状况、行业地位、市场竞争优势等问题,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会计政策、新聘会计师、内部审计工作、高管和独董聘任、董事及高管薪酬、关联交易等事项,并作出独立明确的专业判断。具体如下:
序号 | 时间及会议 | 议案 内容 | 意见类型 | 执行 情况 | 披露 情况 |
1 | 2024年1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已完成 | / |
2 | 2024年3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同意 | 已完成 |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
3 | 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已完成 | 《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0)、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 |
5.《关于公司<2024年度重大
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
8.《关于<2024年财务预算报
告>的议案》
9.《关于<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
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4年度第
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9.《关于<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4年度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编号:2024-014)、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
4 | 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核定方式的议案》 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核定方式的议案》 | 同意 | 已完成 | / |
5 | 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同意 | 已完成 |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
6 | 2024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已完成 | 《2024年一季度报告》 |
7 | 2024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已完成 | / |
8 | 2024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 | 同意 | 已完成 | 《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公告编号:2024-026)、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 |||
9 | 2024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已完成 | 《2024年三季度报告》 |
10 | 2024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同意 | 正常履行中 | 《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
11 | 2024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 | 《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同意 | 正常履行中 | 《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
12 | 2024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审议企业领导人员任职试用期考核工作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已完成 | / |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履行职责,利用自身会计方面的专业知识,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确保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我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建设性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董事会办公室在本人2024年度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汇报!
报告人:郭晋龙日期: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