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合达:关于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股票简称:怡合达 股票代码:301029
关于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
询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二零二三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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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3年7月10日出具的《关于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15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合达”、“发行人”、“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和落实。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报告中所使用的词语含义与《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问询函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字体 | 含义 |
黑体加粗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宋体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楷体加粗 | 涉及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修改的内容 |
本问询函回复报告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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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目 录 ...... 2
问题1 ...... 3
其他问题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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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
本次募投项目怡合达智能制造供应链华南中心二期项目及怡合达智能制造暨华东运营总部项目的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预计于2023年7月可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本次募投项目环评的办理最新进展,预计取得的时间,尚需履行的程序及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请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环评的办理最新进展,预计取得的时间,尚需履行的程序及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一)怡合达智能制造暨华东运营总部项目
2023年7月10日,公司本募投项目“怡合达智能制造暨华东运营总部项目”已取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批复(苏环建[2023]83第0292号),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二)怡合达智能制造供应链华南中心二期项目
2023年7月18日,公司本募投项目“怡合达智能制造供应链华南中心二期项目”已取得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批复(东环建[2023]6990号),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三)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及申报律师主要执行了下述核查程序:
(1)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规定,明确发行人募投项目环评需履行的程序;
(2)查询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和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了解怡合达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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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制造供应链华南中心二期项目和怡合达智能制造暨华东运营总部项目的环评办理进展;
(3)取得并查阅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律师认为:
本次募投项目怡合达智能制造暨华东运营总部项目和怡合达智能制造供应链华南中心二期项目均已取得环评批复。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智能制造行业的细分领域自动化零部件行业,本次募投项目所规划的产品为FA工厂自动化零部件。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下的“2.1.5智能关键基础零部件制造”。
近年来,国家对智能制造行业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出台了《中国制造2025》《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3月)和《“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21年12月)等一系列的政策,引导智能制造行业发展。
根据《中国制造2025》的总体规划,智能制造是实现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主要途径之一。《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加快智能制造装备发展,攻克关键技术装备,提高质量和可靠性,推进在重点领域的集成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3月)同样提出要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21年12月)提出“十四五”及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推进智能制造,要立足制造本质,紧扣智能特征,以工艺、装备为核心,推动制造业实现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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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等有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行业。综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怡合达智能制造供应链华南中心二期项目”和“怡合达智能制造暨华东运营总部项目”。其中,怡合达智能制造暨华东运营总部项目已取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批复(苏环建[2023]83第0292号),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怡合达智能制造供应链华南中心二期项目已取得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批复(东环建[2023]6990号),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因此,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三)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及申报律师主要执行了下述核查程序:
(1)查阅并分析《中国制造2025》《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等与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国家产业政策;
(2)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规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募投项目的环评要求;
(3)取得并查阅怡合达智能制造供应链华南中心二期项目及怡合达智能制造暨华东运营总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了解募集资金投向;
(4)查询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和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了解怡合达智能制造供应链华南中心二期项目和怡合达智能制造暨华东运营总部项目的环评办理进展;
(5)取得并查阅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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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其他问题
请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按重要性原则披露对发行人及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直接和间接风险。披露风险应避免包含风险对策、发行人竞争优势及类似表述,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同时,请发行人关注再融资申请受理以来有关该项目的重大舆情等情况,请保荐人对上述情况中涉及该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事项进行核查,并于答复本审核问询函时一并提交。若无重大舆情情况,也请予以书面说明。
【回复】
一、重要风险因素梳理
发行人已经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按重要性原则披露对发行人及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直接和间接风险,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二、重大舆情情况
(一)再融资申请受理以来有关该项目的重大舆情等情况
自公司本次发行申请于2023年4月18日获深交所受理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持续关注媒体报道,并通过网络检索等方式对本次发行相关媒体报道情况进行了自查,主要媒体报道及关注事项如下:
序号 | 日期 | 媒体名称 | 文章标题 | 主要关注事项 |
1 | 2023年4月19日 | 智通财经 | 怡合达(301029.SZ)定增股票申请获深交所受理 | 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获深交所受理 |
2 | 2023年4月19日 | 泡财经 | 【风口解读】怡合达26.5亿元定增申请获深交所受理,IPO新股发行曾遇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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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3年4月19日 | 同壁财经 | 怡合达定增申请已受理:深耕自动化设备行业,专注于自动化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 | |
4 | 2023年4月19日 | 中国财富网 | 怡合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深交所受理 | |
5 | 2023年4月23日 | 格隆汇 | 公司问答丨怡合达回应毛利净利近年来为何持续走低 | 发行人毛利率下降 |
6 | 2023年4月23日 | 同花顺iNews | 怡合达:毛利净利近年来持续走低主要受行业竞争、下游客户规模、产品定价策略、竞争性的价格影响 | |
7 | 2023年4月27日 | 挖贝网 | 怡合达2023年第一季度净利1.61亿同比增长59.49% 经营状况良好 | 发行人2023年一季报 |
8 | 2023年4月27日 | 智通财经网 | 怡合达(301029.SZ)发布一季度业绩,净利润1.61亿元,增长59.49% | |
9 | 2023年4月28日 | 中国证券报 | 怡合达:2023年一季度净利润1.61亿元 同比增长59.49% | |
10 | 2023年5月5日 | 智通财经网 | 怡合达(301029.SZ)2022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转2股派3元 5月11日股权登记 | 发行人2022年年度分红 |
11 | 2023年5月5日 | 格隆汇 | 怡合达(301029.SZ):2022年度权益分派10转2派3元 股权登记日5月11日 | |
12 | 2023年5月23日 | 新浪财经 | 中小盘定增并购月报:竞价定增折价回升 重点跟踪怡合达、奥来德 |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及募投项目概况 |
13 | 2023年5月25日 | 同花顺财经 | 怡合达:5月24日获融资买入853.85万元,占当日流入资金比例13.24% | 发行人二级市场信息 |
14 | 2023年6月2日 | 腾讯网 | 怡合达(301029.SZ)股东珠海智臻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323.54万股 | 发行人股东减持信息 |
15 | 2023年6月12日 | 同花顺财经 | 怡合达:6月9日获融资买入132.25万元,占当日流入资金比例2.04% | 发行人二级市场信息 |
16 | 2023年6月12日 | 新浪财经 | 怡合达(301029.SZ)股东钟鼎五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期过半未减持 | 发行人股东减持信息 |
17 | 2023年6月21日 | 证券之星 | 怡合达(301029)6月20日股东户数1.13万户,较上期增加5.26% | 发行人二级市场信息 |
18 | 2023年6月27日 | 证券时报网 | 63股获海外机构调研 怡合达最受关注 | 发行人机构调研信息 |
19 | 2023年6月28日 | 同花顺iNews | 沪深股通|怡合达6月27日获外资买入0.01%股份 | 发行人二级市场信息 |
20 | 2023年7月3日 | 东方财富网 | 怡合达股东户数增加71户,户均持股117.13万元 | |
21 | 2023年7月10日 | 格隆汇 | 怡合达(301029.SZ):股东伟盈持股比例由13.82%下降至12.70% | |
22 | 2023年7月11日 | 智通财经 | 怡合达(301029.SZ)股东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期过半未减持 | |
23 | 2023年7月17日 | 证券之星 | 怡合达:7月4日接受机构调研,包括知名机构正心谷资本的多家机构参与 | 发行人机构调研信息 |
自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深交所受理以来,无重大舆情或媒体质疑情况,未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质疑。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中与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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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关注的问题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
(二)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主要执行了下述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通过网络检索等方式,对发行人自本次发行申请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日以来至本回复出具日相关媒体报道的情况进行了检索,并与本次再融资相关申请文件进行核对并核实。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自本次发行申请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日以来不存在重大舆情或媒体质疑情况,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中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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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之盖章页)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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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龚启明 | 朱则亮 |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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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本次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 ||||
陈照星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