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合达: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15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根据深交所的要求,公司、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对审核问询函中所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交书面回复。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中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逐项落实,积极准备回复工作。由于本次回复工作所涉事项尚需进一步落实,相关资料和回复还需要进一步论证和完善,预计无法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复工作(即2023年7月14日前)。为切实稳妥做好回复及申请文件更新工作,公司特申请延期回复,公司预计于2023年7月21日(含当日)前提交本次审核问询函的书面回复及相关申请文件。
延期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尽快完成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申请文件更新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
信息请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