崧盛股份: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301002证券简称:崧盛股份公告编号:
2026-056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崧盛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崧盛创新”)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担保额度,并接受崧盛创新其他股东暨公司关联方——田年斌、王宗友及由田年斌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按其对崧盛创新的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的同等比例反担保。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55XY260423T00006301),鉴于崧盛创新与招商银行即将签署编号为755XY260423T000063号的《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的情形)》(以下简称“《授信协议》”),招商银行在《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内,向崧盛创新提供总额为人民币700万元整(含等值其他币种)授信额度。针对上述授信额度,公司自愿为崧盛创新在《授信协议》项下所欠招商银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公司与崧盛创新的其他股东田年斌、王宗友、深圳崧盛创新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崧盛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反担保协议》,崧盛创新的其他股东将按照其对崧盛创新的持股比例为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金额在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次提供担保前,公司对崧盛创新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崧盛创新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700万元(本次担保金额按贷款及授信本金最高限额人民币
万元计算,暂不计算利息及其他费用),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深圳崧盛创新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6GBX8K法定代表人:田年斌成立日期:
2022年
月
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5,454.54万元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社区中心路
号鹏展汇
栋
主营业务:储能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股权结构:崧盛创新为公司持股
55.00%的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1 | 崧盛股份 | 3,000.00 | 55.00% |
| 2 | 深圳崧盛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36.35 | 30.00% |
| 3 | 深圳崧盛创新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2.73 | 5.00% |
| 序号 | 股东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4 | 田年斌 | 272.73 | 5.00% |
| 5 | 王宗友 | 272.73 | 5.00% |
| 合计 | 5,454.54 | 100.00% | |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2,279.71 | 14,440.45 |
| 负债总额 | 18,713.55 | 21,394.34 |
| 净资产 | -6,433.84 | -6,953.90 |
| 项目 | 2025年度(经审计) |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8,089.99 | 4,508.99 |
| 利润总额 | -4,657.48 | -509.98 |
| 净利润 | -4,628.84 | -509.98 |
注:上表系深圳崧盛创新技术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3、崧盛创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保证人: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授信申请人:深圳崧盛创新技术有限公司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鉴于崧盛创新与招商银行签订了(或即将签署)编号为755XY260423T000063号的《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的情形)》,同意在《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以下简称“授信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大写)柒佰万元整(含等值其他币种)授信额度(以下简称“授信额度”)。
经授信申请人要求,本保证人同意出具本担保书,自愿为授信申请人在《授信协议》项下所欠贵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保证范围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柒佰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本担保书为最高额担保书。
、保证方式本保证人确认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如授信申请人未按《授信协议》和/或各具体业务文本约定及时清偿所欠贵行各项贷款、垫款和其他授信债务的本息及相关费用,或者《授信协议》和/或各具体业务文本所规定的其他任何一项违约事件发生时,贵行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追索,而无须先行向授信申请人追索或提起诉讼。
、保证责任期间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本担保书的生效本保证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本担保书于本保证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名章并加盖本保证人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崧盛创新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1.23%。实际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700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13.1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
755XY260423T00006301)。特此公告。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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