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绿生物: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余养朝)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华绿生物股票代码:300970
信息披露义务人:余养朝住所:上海市******通讯地址:泗阳县绿都大道88号股权变动性质:增加(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导致拥有的权益比例被动增加)
签署日期:二零二六年六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具备相应的权限或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目录 ...... 2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任职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受到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的情况 ...... 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 6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6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履行程序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 8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 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 8
第五节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 9
第六节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后续计划 ...... 10
一、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其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 10
二、在未来12个月内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 10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改变计划 ...... 10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 11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 11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 11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11
第七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2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分析 ...... 12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 12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 12
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13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 13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 13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 13
四、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 13
第九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4
第十节其他重大事项 ...... 15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 ......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8
附表 ...... 19
第一节释义在本文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公司、上市公司、华绿生物 | 指 |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余养朝 |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权益分派),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养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36,667,628股增加至47,667,916股,持股比例由29.91%被动增加至30.04%。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本报告书中,数据如存在尾差,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余养朝性别:男国籍: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5012319710613****通讯地址:泗阳县绿都大道88号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任职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余养朝先生最近五年主要任职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苏省华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华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铭博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宿迁华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受到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华绿生物及其子公司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余养朝控制的企业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宿迁华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300331213553P |
| 成立时间 | 2015年3月16日 |
| 注册资本 | 500.00万元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余养朝 |
| 公司住所 | 宿迁市泗阳县人民中路8号 |
| 经营范围 | 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合伙经营期限自2015年3月16日至2035年3月15日) |
| 主营业务 | 股权投资 |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履行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权益分派),导致余养朝先生持股比例被动增加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总股本由122,609,100股增加至158,687,850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养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36,667,628股增加至47,667,916股,持股比例由29.91%增加至30.04%。
二、未来
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除公司2023年及2026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可能因限制性股票归属导致的被动权益变动外,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在未来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华绿生物拥有股份权益的明确计划,若在未来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华绿生物的股份权益发生变动,将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受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的影响(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权益分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总股本由122,609,100股增加至158,687,850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养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36,667,628股增加至47,667,916股,持股比例由29.91%增加至30.04%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余养朝持股情况变化如下: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36,667,628 | 29.91% | 47,667,916 | 30.0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6,667,628 | 29.91% | 47,667,916 | 30.0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市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所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支付股份对价,不涉及相关协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等权利限制。
第五节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本次权益变动系上市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所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支付股份对价,不涉及相关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第六节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后续计划
一、在未来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其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如上市公司因其战略发展需要,或因市场、行业情况变化导致的需要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在未来
个月内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未来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实施重组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改变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若未来调整上市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如后续拟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作出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行使权利,履行相应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修改或调整公司章程的计划。未来,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其他修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如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如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
未来如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上述重组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分析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将会进一步巩固余养朝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仍然具备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继续保持管理机构、资产、人员、生产经营、财务等独立或完整。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上市公司增加新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任何影响。
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无偿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均已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进行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十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其他文件。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华绿生物的办公地,供投资者查阅。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余养朝
年月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余养朝
年月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泗阳县绿都大道88号 |
| 股票简称 | 华绿生物 | 股票代码 | 30097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 余养朝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址 | 福建省罗源县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实施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36,667,628股当时公司总股本:122,609,100股持股比例:29.91%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47,667,916股当前公司总股本:158,687,850股变动比例:30.04%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6年6月9日方式:权益分派 |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交易(在公司任职,担任董事长及总经理;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无偿担保),本次权益变动没有导致上市公司增加新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 是□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不适用?除公司2023年及2026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
| 激励计划可能因限制性股票归属导致的被动权益变动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华绿生物拥有股份权益的明确计划,若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华绿生物的股份权益发生变动,将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否? |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 是□否?不适用?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提供相关文件。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不适用?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相关资金来源。 |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否?不适用?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后续计划。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否?不适用?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聘请财务顾问。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否□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否?不适用?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余养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