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信息: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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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30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6 年7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2025 年公司层面业绩不 达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第三个归属/行权期的目标值,第三个归属/行权期公司层面的归属/行权比例为 80%;以及2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 行权。综上,本次激励计划合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9.5710 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 年7 月1 日、2026 年7 月11 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 事宜已于近日全部办理完毕。
本次注销的部分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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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