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凌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21证券简称:南凌科技公告编号:2026-029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0日(星期四)14:55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9月10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9:15-15:00。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3日(星期四)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16层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会议室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树林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人,代表股份126,433,5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44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
人,代表股份126,061,5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09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371,9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9%。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人,代表股份372,0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
人,代表股份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371,9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9%。
、公司董事和聘请的律师通过现场及视频的方式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议案1 |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26,325,981 | 99.9149 | 60,820 | 0.0481 | 46,736 | 0.0370 | 0 | 0.000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264,529 | 71.0937 | 60,820 | 16.3457 | 46,736 | 12.5606 | 0 | 0.0000 | |||
注:1、上述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2、上述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马冬梅、袁宇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