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安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6-05-06  松原安全(300893)公司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 激励对象的有关信息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相关内容如下:

一、公示情况

(一)公示内容:激励对象名单。

(二)公示时间:2026 年4 月24 日至2026 年5 月4 日。

(三)公示方式:公司OA 公告系统。

(四)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含子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书面 或邮件等方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有关异议。

(五)公示结果: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核查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的身份 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激励对象在 公司(含子公司)的任职情况等有关信息。

三、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和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 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 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激励对象不存在以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 象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5 月6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