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陆通: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债券代码:123241
债券简称:欧通转债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13 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5 月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5 月1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13 日 9:15-15:00。
通。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城大道175号南航明珠花园1栋19号欧陆
开。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4、会议召集人: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合球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99 人,代表股份 63,956,6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65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8 人,代表股份58,111,07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9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1 人,代表股份5,845,5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3614%。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96 人,代表 股份5,853,3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5 人,代表股份7,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1 人,代表股份5,845,5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3614%。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 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3,955,8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87%;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弃权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3,955,8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87%;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弃权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3,955,8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87%;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弃权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3,955,8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87%;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弃权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3,373,2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0878%;反对58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9109%;弃权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269,9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331%;反对58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2%;弃权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3,955,6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84%;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弃权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852,3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9%;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曹平生律师、王慧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出 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 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