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思股份: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4  科思股份(300856)公司公告

债券代码:123192

债券简称:科思转债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14 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方式 投票时间

2026 年5 月14 日上午9:15-9:25 ,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9:30-11:30;下午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2026 年5 月14 日9:15-15:00

2、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 号九龙湖国际

企业总部园C1 栋9 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旭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153 人,代表股份数286,913,8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0.31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 人,代 表股份数280,113,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8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2 人,代表股份数6,800,36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4296%。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146 人,代表股份数7,151,8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 人,代表 股份数351,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9%;通过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142 人,代表股份数6,800,3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4296%。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 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6,315,3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914%;反对459,8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603%; 弃权138,6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0.0483%。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53,3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1.6313%;反对459,86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6.4299%;弃权138,66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1.9388%。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286,306,7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84%;反对462,4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612%; 弃权144,6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0.0504%。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44,7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1.5110%;反对462,46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6.4663%;弃权144,66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2.0227%。

(三)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86,093,7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141%;反对759,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648%;

弃权60,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0.0210%。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331,7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8.5322%;反对759,8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6238%;弃权60,36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0.8440%。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6,390,0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174%;反对462,4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612%; 弃权61,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0.0214%。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628,0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2.6758%;反对462,46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6.4663%;弃权61,36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0.8580%。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 年中期 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6,092,6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138%;反对760,3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650%; 弃权60,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0.0212%。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330,6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8.5174%;反对760,36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6316%;弃权60,86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0.8510%。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5,973,8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6724%;反对799,1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785%; 弃权140,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0.0491%。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211,8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6.8563%;反对799,16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1.1742%;弃权140,86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1.9696%。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59,6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6.1264%;反对882,6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3417%; 弃权109,5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1.5319%。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59,6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6.1264%;反对882,66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3417%;弃权109,56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1.5319%。

本议案涉及薪酬方案,关联股东南京科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周 旭明、南京科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杨军、陶龙明、曹晓如、 何驰、孟海斌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冯曼律师和王峰律师出席了本次股 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南京科思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4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