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安高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13  捷安高科(300845)公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履行职责相应的任职条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5条所规定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高志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崔志斌先生、朱运兰女士、翟艳臣先生、王建军先生、宋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大健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王建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三年,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签字:赵健梅 秦超贤 姚加林

2023年9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