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科股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7 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5 月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7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屺亭街道永盛路8 号,无锡帝科电子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史卫利先生。
6.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67 人, 代表股份43,343,12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8343%。
2. 出席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 人,代表股份31,433,75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6367%。
3.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159 人,代表股份11,909,371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8.1975%。
4. 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61 人,代表股份6,238,671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4.29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 人,代表股份113,200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0.077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8 人,代表股份6,125,47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2163%。
5. 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 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 的议案》
同意43,117,32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90%; 反对13,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5%;弃权 21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4905%。
同意6,012,8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806%;反对1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6%;弃权21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78%。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43,044,22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04%; 反对75,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7%;弃权 22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150%。
同意5,939,7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089%;反对7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34%;弃权22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77%。
3.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01 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同意43,044,22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04%; 反对75,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7%;弃权 22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150%。
同意5,939,7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089%;反对7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34%;弃权22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77%。
3.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同意43,044,22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04%; 反对79,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3%;弃权 21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073%。
同意5,939,7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089%;反对7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63%;弃权21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48%。
3.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同意43,044,22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04%; 反对79,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3%;弃权 21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073%。
同意5,939,7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089%;反对7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63%;弃权21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48%。
3.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同意43,047,52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80%; 反对75,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7%;弃权 21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073%。
同意5,943,0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618%;反对7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34%;弃权21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48%。
3.05 发行数量
同意43,047,52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80%; 反对75,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7%;弃权 21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073%。
同意5,943,0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618%;反对7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34%;弃权21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48%。
3.06 限售期
同意43,044,22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04%; 反对79,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3%;弃权 21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073%。
同意5,939,7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089%;反对7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63%;弃权21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48%。
3.07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同意43,049,52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26%; 反对7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0%;弃权 21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073%。
同意5,945,0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939%;反对7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13%;弃权21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48%。
3.08 募集资金的投向
同意43,047,32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75%; 反对75,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7%;弃权
22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078%。
同意5,942,8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586%;反对7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34%;弃权22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80%。
3.09 上市地点
同意43,053,52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18%; 反对7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0%;弃权 21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4981%。
同意5,949,0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580%;反对股7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1813%;弃权21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07%。
3.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同意43,049,52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26%; 反对7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0%;弃权 21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073%。
同意5,945,0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939%;反对7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13%;弃权21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48%。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43,259,32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7%; 反对7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0%;弃权 1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33%。
同意6,154,8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68%;反对7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13%;弃权1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9%。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
同意43,256,02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0%; 反对7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0%;弃权 1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09%。
同意6,151,5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039%;反对7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13%;弃权1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8%。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43,259,32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7%; 反对7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0%;弃权 1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33%。
同意6,154,8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68%;反对7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13%;弃权1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9%。
7. 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43,284,62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0%; 反对48,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7%;弃权 1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33%。
同意6,180,1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23%;反对4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58%;弃权1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9%。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同意43,259,32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7%; 反对7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0%;弃权 1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33%。
同意6,154,8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68%;反对7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13%;弃权1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9%。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43,284,62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0%; 反对48,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7%;弃权 1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33%。
同意6,180,1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23%;反对4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58%;弃权1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9%。
10.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 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43,256,02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0%; 反对7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0%;弃权 1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309%。
同意6,151,5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039%;反对7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13%;弃权1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陈鹏、卓海萍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出具 了《关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