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华生物: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1  康华生物(300841)公司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05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150号21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大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康华生 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计137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40,937,8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036%。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计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8,970,2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89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3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967,634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42%。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其代理人共计135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1,967,7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43%。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13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967,6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42%。

5、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的情况

公司的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 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664,0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3312%;反对270,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 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6619%;弃权2,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6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93,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86.0855%;反对270,975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3.7709%;弃权2,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1436%。

2.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665,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3356%;反对269,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 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6575%;弃权2,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6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95,7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86.1770%;反对269,175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3.6794%;弃权2,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1436%。

3. 《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664,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3329%;反对270,2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 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6602%;弃权2,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6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94,6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86.1211%;反对270,275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3.7353%;弃权2,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1436%。

4. 《关于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663,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3307%;反对270,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 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6600%;弃权3,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9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93,7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86.0754%;反对270,175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3.7303%;弃权3,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1944%。

5. 《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667,4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3395%;反对26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 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6564%;弃权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4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97,3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86.2583%;反对268,7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3.6553%;弃权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864%。

6. 《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667,5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3397%;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 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6539%;弃权2,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6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97,4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86.2621%;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3.6045%;弃权2,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1334%。

7.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667,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3399%;反对26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 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6537%;弃权2,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6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97,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86.2672%;反对267,6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3.5994%;弃权2,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1334%。

8.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 年度薪酬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661,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3238%;反对27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 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6698%;弃权2,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6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90,9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85.9318%;反对274,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3.9348%;弃权2,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1334%。

该议案的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股

东同意,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9. 《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663,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3307%;反对271,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 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6624%;弃权2,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6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93,7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86.0754%;反对271,175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3.7811%;弃权2,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1436%。

10. 《关于续聘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669,0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3433%;反对266,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 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6498%;弃权2,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6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98,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86.3371%;反对266,025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3.5194%;弃权2,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1436%。

11.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659,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3209%;反对27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

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6722%;弃权2,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6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89,7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85.8708%;反对275,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3.9856%;弃权2,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1436%。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刘志广律师、郑榕鑫律师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11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