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瑞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理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 集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15 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5 月1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05 月15 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15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地点:西安市锦业二路13 号公司2#楼大会议室;
7、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强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6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137,545,3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829%。其中:出席现场会 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5,516,16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48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6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2,029,1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41%。出席本次会议的除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16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971,266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8,942,0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4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16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29,1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41%。
2、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全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现场方 式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下: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募投项目部分投资总额并调整募投项目内部 投资结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7,495,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7%; 反对34,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弃权15,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921,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5453%;反对34,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134%;弃权1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7,372,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3%; 反对83,7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9%;弃权89,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798,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4242%;反对83,7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7637%;弃权8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2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7,441,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8%; 反对82,4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0%;弃权20,9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867,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0577%;反对82,4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7518%;弃权2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曹治林、刘宝元;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 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派瑞功率半导 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