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丹科技: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5-12  金丹科技(300829)公司公告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 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经届 满。公司于2026 年4 月11 日召开202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2026 年5 月12 日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相关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同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张鹏先生(董事长)、石从亮先生、崔耀军先生

2.独立董事:张复生先生、余龙先生、赵永德先生

3.职工代表董事:于培星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7 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 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和职工代表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未 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3 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在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成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二)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1.审计委员会:张复生先生(主任委员)、赵永德先生、于培星先生

2.战略委员会:张鹏先生(主任委员)、赵永德先生、石从亮先生

3.提名委员会:赵永德先生(主任委员)、余龙先生、崔耀军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余龙先生(主任委员)、张复生先生、于培星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 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2 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的(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 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1.总经理:石从亮先生

2.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崔耀军先生

3.财务总监:陈飞先生

4.证券事务代表:刘彦宏先生

5.审计部负责人:刘忠伟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为三年,自第六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 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 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的情况,也 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任职资格和 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崔耀军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刘彦宏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 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中,石从亮先生、崔耀军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 年 4 月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公告》,其他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崔耀军及证券事务代表刘彦宏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394-3196886

联系传真:0394-3195838

电子邮箱:zqb@jindanlactic.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郸城县金丹大道08 号金丹科技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477150

特此公告。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12 日

附件:个人简历

张鹏先生:1958 年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EMBA, 高级工程师。1982 年1 月至1984 年4 月,任河南省郑州合纤厂技术员;1984 年5 月 至1993 年6 月,任河南省郸城县科委工业股长、副主任兼任郸城县生物化工厂副厂长; 1993 年7 月至1995 年11 月,任郸城县生物化工厂厂长;1995 年11 月至2002 年8 月, 任郸城金丹乳酸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郸城金丹)董事长兼总经理;2002 年8 月至 2005 年12 月,任河南金丹乳酸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6 年1 月至2008 年4 月, 任河南金丹董事长;2008 年4 月至2011 年4 月,任河南金丹乳酸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金丹有限)董事长、党委书记。2011 年4 月至今,任金丹科技董事长、党委书 记、法定代表人;2022 年7 月至今,任河南省聚乳酸可降解材料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鹏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5,049,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15.42%,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石从亮先生:1969 年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 级工程师。1993 年11 月至1995 年11 月,任郸城县生物化工厂乳酸二车间员工、三 车间带班长;1995 年12 月至2005 年5 月,先后任郸城金丹三车间带班长、副主任; 2005 年6 月至2007 年1 月,历任河南金丹发酵车间主任、制糖车间主任、热力分厂 厂长助理;2007 年2 月至2011 年4 月,任金丹有限热力分厂厂长、副总经理。2011 年4 月至2020 年12 月,任金丹科技董事、副总经理;2020 年12 月至今,任金丹科 技董事、总经理;2020 年9 月至今,任金丹生物董事长;2022 年7 月至今,任可降解 材料研究院总经理;2023 年5 月至今,任伏羲实验室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石从亮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条件。

崔耀军先生:1971 年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 级工程师。1988 年9 月至1991 年10 月,任郸城县生物化工厂化验室主任;1991 年 10 月至1993 年7 月,任郸城县生物化工厂技术科长;1993 年7 月至1995 年11 月, 先后任郸城县生物化工厂化验室主任、技术科长、质检科长、总经理助理;1995 年11 月至2002 年8 月,任郸城金丹总经理助理;2002 年8 月至2008 年4 月,任河南金丹 董事、副总经理;2008 年4 月至2011 年4 月,任金丹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11 年 4 月至今,任金丹科技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崔耀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8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2.15%,与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 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于培星先生:1971 年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EMBA。1993 年7 月至1995 年11 月,任郸城县生物化工厂化验室主任;1995 年11 月至2002 年7 月,先后任郸城金丹化验室主任、技术部部长、质管部部长;2002 年8

月至2008 年4 月,先后任河南金丹总经理助理、总经理;2008 年4 月至2011 年4 月, 任金丹有限总经理。2011 年4 月至2020 年12 月,任金丹科技董事、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至2025 年11 月,任金丹科技非职工代表董事;2025 年11 月至今,任金丹科技 职工代表董事;2021 年6 月至今,任金丹环保执行董事,2023 年1 月至今,任金丹农 业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于培星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968,02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2.19%,与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 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复生先生,1962 年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6 月毕 业于郑州大学金融专业,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 师协会资深会员。1986 年7 月至2022 年11 月任郑州大学教师;2003 年4 月至2009 年4 月任原河南思达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8 年6 月至2014 年5 月任新乡 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8 年9 月至2013 年8 月、2015 年2 月至2021 年2 月 任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8 月至2020 年7 月任飞龙汽车部件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12 月至2020 年5 月任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14 年5 月至2020 年4 月任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4 月 至2023 年12 月任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4 月至今任郑州宇通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12 月至今任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12 月至今任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4 月至今任金丹科技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复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条件。

余龙先生,1957 年1 月出生,中国永久居民(澳大利亚国籍),博士,教授。 1982 年2 月至1987 年7 月,任河南省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 1987 年10 月至1988 年12 月,任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技术学院RMIT 访问学者; 1988 年12 月至1992 年1 月在澳大利亚莫纳什MONASH 大学攻读博士学位;1992 年 2 月至1993 年2 月,任澳大利亚THERMO-RITE 公司研究与发展部经理;1993 年2 月至1996 年10 月,任澳大利亚高分子合作研究中心研究员;1996 年10 月至2015 年 7 月,历任澳大利亚科学与工业研究院(CSIRO)研究员、高级研究员、首席科学家; 2016 年6 月至2021 年7 月,任中新国际联合研究院首任院长。2015 年8 月至2024 年 6 月,任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教授;2022 年9 月至今,任河南省科学院化学研 究所首席科学家;2023 年4 月至今任金丹科技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余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 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条件。

赵永德先生,1959 年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研 究员。1982 年1 月至1984 年8 月,任周口师范学院教师;1984 年8 月至1987 年6 月

郑州大学有机化学专业研究生,1987 年7 月至2006 年10 月,任河南省科学院化学研 究所副研究员、研究员,研究室主任,所长助理,副所长、党委副书记,代所长,党 委书记,所长;2006 年10 月至2019 年9 月任河南省科学院化学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2019 年9 月退休。2011 年4 月至2016 年10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5 月至今任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5 月至今任新乡拓新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4 月至今任金丹科技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赵永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条件。

陈飞先生,财务总监,1973 年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中级会计师。1994 年1 月至1995 年5 月,先后任郸城县生物化工厂仓库保管员、 生产核算员;1996 年6 月至2002 年7 月,先后任郸城金丹生产调度、银行出纳; 2002 年8 月至2008 年12 月,任河南金丹银行出纳;2009 年1 月至2011 年4 月,任 金丹有限审计部部长。2011 年4 月至今,任金丹科技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陈飞先生持有公司39560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与实际 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彦宏先生,证券事务代表,男,1982 年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本科学历,会计师,税务师。2006 年6 月至2011 年11 月,任河南明泰铝业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部职员;2011 年12 月至今,任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刘彦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条件。

刘忠伟先生,1981 年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高级会计 师。2007 年7 月至2011 年4 月,任金丹有限银行出纳;2011 年4 月至今,历任金丹 科技融资专员、内审专员。2014 年4 月至2025 年10 月,任金丹科技职工代表监事; 2020 年9 月至今,任金丹生物监事会主席;2021 年6 月至今,任金丹环保监事;2022 年7 月至今,任可降解材料研究院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忠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