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岳硅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02-27  东岳硅材(300821)公司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信息上市公司名称: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东岳硅材股票代码:300821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淄博东岳经济开发区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2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 - 14 -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东岳硅材、上市公司、公司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岳氟硅集团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岳氟硅集团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东岳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东岳集团

东岳集团东岳集团有限公司
新华联控股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

本报告、本报告书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淄博东岳经济开发区
成立日期2018-01-12
经营期限2018-01-12至长期
注册资本302192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建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0MA3MKYLG9R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淄博东岳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氟硅新材料产业投资与管理;商务咨询,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对外贸易;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房地产开发,货物运输,建筑装饰装潢,化工设备的制造、检测、安装。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永久居留权
张建宏董事中国中国
王维东董事中国中国
张建董事中国中国
张哲峰董事中国中国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2022年8月9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受理新华联控股重整案。2023年4月14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对新华联控股、新华联矿业有限公司、新华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内蒙古和谊镍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新华联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和鑫贸易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为减少新华联控股司法重整带来的不利影响,保持东岳集团股权结构及日常经营的稳定性,东岳集团相关方与新华联控股相关方于2023年10月23日签署了《股份回购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上述协议为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的一部分。其中,东岳氟硅集团与新华联控股订立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东岳氟硅集团向新华联控股转让附属公司部分股权,包括东岳硅材股份数量16,022.16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3.35%。2024年2月23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批准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并终止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重整程序。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 个月内没有继续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因其他情况导致公司被动增持或减持股票的可能。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东岳氟硅集团持有东岳硅材股份数量为69,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7.75%。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东岳氟硅集团持有东岳硅材股份数量为

53,277.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4.40%,仍为东岳硅材控股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2年8月9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受理新华联控股重整案。2023年4月14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对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

2023年10月23日,为了减少新华联控股司法重整带来的不利影响,保持东岳集团股权结构及日常经营的稳定性,东岳集团相关方与新华联控股相关方签署《股份回购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东岳氟硅集团向新华联控股转让附属公司部分股权,包括转让东岳硅材股份数量16,022.16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3.35%。以上股份回购和股权转让事项是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的一部分。

2024年2月23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批准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并终止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重整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持有股份693,000,00057.75%532,778,40044.4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93,000,00057.75%532,778,40044.4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三、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股权转让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4年2月27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工业路3799号
股票简称东岳硅材股票代码3008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淄博东岳经济开发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693,000,000股 持股比例: 57.7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 160,221,600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 532,778,400股 变动比例: 13.35% 变动后持股比例: 44.4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股权转让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已得到批准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张建宏

日期:2024年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