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岳硅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02-27  东岳硅材(300821)公司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东岳硅材股票代码:3008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2号院2号楼10层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政府大街新华联集团总部大厦10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长石投资有限公司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珠西路158号世通阳光新城商业门面17号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政府大街新华联集团总部大厦 9层股份变动性质:增加签署日期:2024年2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报告书的签署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材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8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一、权益变动方式 ...... 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一、备查文件 ...... 13

二、查阅地点 ...... 13

附表一 ...... 16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权益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联控股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长石投资长石投资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东岳硅材、公司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一中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本报告书、本报告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名称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
注册地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2号院2号楼10层
法定代表人傅军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2634219X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投资;接受委托进行企业经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销售百货、机械电器设备、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针纺织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出租商业用房(不得作为有形市场经营用房);货物进出口;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房地产开发。(“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傅军持股2.83%、长石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3.4%
经营期限2001年6月15日至2041年6月14日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长石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长石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珠西路158号世通阳光新城商业门面17号
成立日期2006 年6月 5日

3.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石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93.4%股权。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新华联控股与长石投资在本次权益变动中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在公司任职
傅军董事长中国香港北京
傅爽爽副董事长中国北京
冯建军董事中国北京
肖文慧董事中国北京
刘静董事中国香港北京董事
马晨山董事中国北京

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2006年6月5日至 2056年6月4日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789950598K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政府大街新华联集团总部大厦 9 层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融资咨询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非融资担保服务;社会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寄卖服务;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公司名称持股比例股票代码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1%000620.SZ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5.16%600499.SH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8.63%600331.SH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06%601058.SH
新华联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东岳集团有限公司16.46%00189.HK
新华联海外发展有限公司东岳集团有限公司6.66%00189.HK
新华联国际置地有限公司新丝路文旅有限公司54.79%00472.HK
新华联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新丝路文旅有限公司6.73%00472.HK

除以上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2年8月9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受理新华联控股重整案。2023年4月14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对新华联控股、新华联矿业有限公司、新华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内蒙古和谊镍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新华联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和鑫贸易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2023年10月23日,东岳集团相关方与新华联控股相关方签署《股份回购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上述协议为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的一部分。2024年2月23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批准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并终止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重整程序。《民事裁定书》于2024年2月23日送达新华联控股。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原因为执行上述重整计划,由此新华联控股将持有上市公司16,022.16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约13.3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2024年2月23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批准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新华联控股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为重整中的偿债资源,根据重整计划向债权人进行清偿分配将导致新华联控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减少。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2024年2月23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批准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并终止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重整程序。《民事裁定书》于2024年2月23日送达新华联控股。根据重整计划及相关协议,东岳集团回购新华联控股的两家全资附属公司持有的东岳集团合计520,977,818股股份,约占东岳集团股本的23.12%,同时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岳氟硅集团”,东岳集团全资子公司)向新华联控股转让附属公司部分股权,其中包括东岳硅材股份16,022.16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3.35%。新华联控股持有东岳硅材股份后,将用于直接向债权人进行清偿。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股权转让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持股比例股数(股)持股比例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00160,221,60013.35%
长石投资有限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925,4020.49%5,925,4020.49%
合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925,4020.49%166,147,00213.8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民事裁定书》。

二、查阅地点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24年2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签章):长石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24年2月27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山东省淄博市
股票简称东岳硅材股票代码3008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2号院2号楼10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0 本次权益变动前一致行动人长石投资持有公司0.49%股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160,221,600股 变动比例: 13.35% 变动后数量: 160,221,6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13.35% 本次权益变动后一致行动人长石投资持有公司0.49%股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股权转让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已得到批准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24年 2月27日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长石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24年 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