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岳硅材:2023-078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1-06  东岳硅材(300821)公司公告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经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实现稳健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独立董事:曹先军 刘胜元 张永德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