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禾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15证券简称:玉禾田公告编号:2026-032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
2026年
月
日(星期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秀路
号中粮福田大悦广场A座39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平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6年
月
日(星期三)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4人,代表股份196,931,6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40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93,736,3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605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9人,代表股份3,19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1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10,688,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7,492,7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9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9人,代表股份3,19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16%。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6,511,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4%;反对375,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8%;弃权4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67,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642%;反对375,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148%;弃权4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0%。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96,508,2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50%;反对380,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2%;弃权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64,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380%;反对380,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97%;弃权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23%。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96,490,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60%;反对397,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20%;弃权4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46,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726%;反对397,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223%;弃权4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1%。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96,518,2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00%;反对368,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2%;弃权4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74,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316%;反对368,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483%;弃权4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01%。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6,446,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9%;反对441,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3%;弃权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03,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650%;反对441,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27%;弃权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23%。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6,460,5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07%;反对422,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8%;弃权4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16,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917%;反对422,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573%;弃权4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10%。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绩效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216,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917%;反对422,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573%;弃权4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16,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917%;反对422,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573%;弃权4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10%。
三位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股份为186,243,641股,具体回避情况如下:
| 关联股东 | 关联关系 | 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股) | 回避表决股数(股) |
| 西藏天之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其实际控制人周平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 171,057,001 | 171,057,001 |
| 深圳市鑫宏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其实际控制人周平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 14,106,640 | 14,106,640 |
| 周聪 | 为公司董事 | 1,080,000 | 1,080,000 |
| 回避合计(股数) | 186,243,641 | ||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96,516,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93%;反对369,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9%;弃权4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73,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187%;反对369,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12%;弃权4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01%。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6,425,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31%;反对462,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1%;弃权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182,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666%;反对462,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10%;弃权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23%。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6,494,5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80%;反对394,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02%;弃权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50,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098%;反对394,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79%;弃权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023%。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陈臻宇、韩雅敏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