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量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

查股网  2026-08-14  久量股份(300808)公司公告

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履职行 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工作流程及合规要 求,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以下统称“经营管理层”)。总经理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公司章程 及本细则,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接受股东、董事会 及外部监管机构监督检查,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义务。

第二章 总经理

第三条 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因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 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总经理应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 总经理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董事会的授权,决定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事项。除必须由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总经理有权根据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公司预算范围内的资金、资产运用及签订重大合同进行决 策。

第五条 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正确处理所有 者、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二)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 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不得越权行使职责;

(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八)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九)组织公司各部门,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生产经营经济指标, 推进行之有效的经济责任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经济指标的完成;

(十)注重分析研究市场信息,组织研究开发新产品,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 力和竞争能力;

(十一)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

(十二)采取切实措施,推进本公司的技术进步和本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提高 经济效益,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十三)拟定公司职工的薪酬标准、福利、奖惩制度,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 解聘;

(十四)召集、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议;

(十五)负责处理重大突发事件;

(十六)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十七)签发公司日常行政、业务性文件;

(十八)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抓好消防工作,认真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十九)按照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行使《公司章程》及本细则规定的其他 职权。

第六条 总经理应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注 重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高员工素质,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逐步改善员工的物 质文化生活条件,注重员工身心健康,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七条 总经理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成为其他经济组织的无限责任股东或者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二)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三)不得为自己或代表他人与其所在职的公司进行买卖、借贷以及从事与公 司利益有冲突的行为;

(四)不得利用职权行贿受贿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

(五)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六)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董事会 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他人;

(七)不得公款私存;

(八)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第三章副总经理

第八条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受总经理委托分管某项业务或某些部门、企业的工作,在职责范围内批 准或审核所主管业务的开展、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具体授权以分工文件和内部 制度为准;

(二)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就相应人员的任免、机构变更等事项向总经理提出 建议;

(三)有权召开主管工作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并于会后将会议结果向总经 理汇报;

(四)总经理不在时,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指定代行总经理部分或全部职权;

(五)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九条 受托分管某项业务或某些部门、企业的副总经理应在分管范围内按 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职权,不得超越职权范围行使职权及将受托职权转委托予其 他任何人员。

第十条 副总经理应按照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行使《公司章程》及本细 则规定的职权。遵守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

第四章 财务负责人

第十一条 财务负责人主管公司财务工作,对总经理负责,行使下列职责:

(一)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组织拟定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二)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时完成编制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并保证 其真实性;

(三)负责公司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内控机制建设,参与公司重 大经济事项决策、监督重大财务事项;

(四)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财务战略,促进公司预算管理与发展战略相连接, 推行全面预算管理,负责财务预算的下达和执行;

(五)组织编制和审核公司财务决算报告,拟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方案;

(六)组织实施公司财务收支核算与管理,组织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提出加强 和改进经营管理的具体措施;

(七)制定公司增收节支、节能降耗计划,组织成本费用控制,落实成本费用 控制责任;

(八)组织拟定和实施长短期融资方案,优化公司资本结构;

(九)指导、检查、监督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工作;

(十)负责公司财务机构和人员的管理;

(十一)研究拟定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建立健全公司财务内部控制体 系,并组织评估、测试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十二)履行公司重大财务事项监管职责,主要包含对公司投融资、重大合同、 担保、大额资金使用、重大投资、兼并收购等事项的监管;

案;

(十三)定期或不定期就公司财务状况向总经理提供分析报告,并提出解决方

(十四)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财务负责人应按照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行使《公司章程》及 本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十三条 遵守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

第五章总经理办公会

第十四条 总经理通过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的形式对本工作细则规定的总经 理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总经理办公会对所议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时,由总经理作出最终决定。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时召开会议。

第十六条 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由办公室提前一天通知参加会议人员。

第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就总经理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及公司 日常经营事务进行讨论。总经理因故不能主持会议,可委托一名副总经理或其他 办公会议成员主持会议。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总经理办公会议的正 式会议成员,内审人员、证券代表列席。根据办公会议内容的需要,公司其他人 员可以列席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对会议讨论的事项应充分发表意见。

第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处理公司日常的各项生产经营及管理工作,检查、 调度、督促并协调各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进展情况,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保证 生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总经理办公会议的议事内容主要包括: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有关决议,通报经理层工作和有关事项,汇报前次办公 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

(二)拟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组织实施董事会批准的年度经营计 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项目建设可研、预可研报告及重大技改项目可行性报告,拟订 公司技术研发、人力资源规划,研究组织实施的相关工作等;

(四)拟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拟订重大担保、贷款方案拟订 关联交易议案;

(五)拟订公司内部及所属各子分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和有关细则,管理机构 设置或调整方案,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责范围内的人事 任免权;

(六)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检查督 促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七)研究拟定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管理、年度招聘、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薪 酬考核等有关方案,研究讨论公司员工的聘用、调动、奖惩、辞退等事项;

(八)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提请董事会聘任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研究确定委派至控股子公司的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人选方案;

(九)定期听取公司生产经营、采购供应、工程建设、劳动保障、知识产权、 审计监督、内部管理等情况,并对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重大事项提出实施意见 和办法,并按公司治理内部权限完成审批后实施;

(十)研究决定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董事长授予的其他职 权范围内的工作;

(十一)工作布置、检查以及情况通报;

(十二)总经理认为需要提交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办公室承办会务事项。由办公室根据总经理批 示负责会议通知、会议筹备组织、会议记录及整理和保管会议记录和纪要等事宜。 办公室负责收集会议所议事项的有关材料,经整理后提呈总经理确定会议议程和 会议议题。

第二十条 属于总经理职权范围的会议所议事项,由总经理充分听取与会人 员的意见后作出决定。

第二十一条 前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由具体分管副总经理向本 次办公会议汇报落实或进展情况。由有关责任部门承办的会议决定事项,办公 室及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并将执行情况向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 报告。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结束后,由总经理办公室将议定事项形成会议 纪要,呈总经理签发。出席会议人员均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会议记录应载明以 下事项: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二)出席会议人员及记录人员姓名;

(三)会议议程、与会人员发言和会议决议;

(四)出席人员要求记载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形成的相关材料,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 并与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及其他会议文件作为公司档案一并归档。保管期限至少 在10年以上。

第六章 公司资金、资产的运用和重大合同的签订

第二十四条 总经理在公司资金、资产运用和重大合同签订时,必须执行董 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和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根据《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公司内控管理制度规定 的职权范围内,在公司资金、资产的运用,以及签订重大合同事项方面,总经理 具有以下权限:

(一)审批公司生产经营预算范围内的合同及除应由股东会、董事会审批的其 它重大合同;

(二)决定已生效合同项下款项的支付;

(三)决定对外投资款项的支付;

(四)决定资金内部调度;

(五)批准日常费用报销;

(六)决定除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外人员的工资奖金发放。

第七章 报告制度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董事会或董事长的要 求,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

第二十七条 总经理应向董事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每季度末向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决议实施情况及投资、财务、销售、生产等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召开 前,总经理应提交书面汇报材料。

此外,应董事会、董事长、审计委员会要求或总经理认为必要时也可随时向 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在贯彻实施董事会决议或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 情况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董事会及董事长作出书面或口头报告。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第八章 总经理的考核与奖惩

第三十条 公司建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浮动薪酬及止付追索机制,对总经理 实行与经营业绩挂钩的考核与奖惩办法。

第三十一条 对总经理的具体考核与奖惩办法按照本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在任期内发生调离本岗位、辞职、解聘等情形之一时, 必须由具有法定资格、信誉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离任审计。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执行。本细则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为准,董事会应及时对本细则进行修订。

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五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