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网壹创: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3-28  壹网壹创(30079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792 证券简称:壹网壹创 公告编号:2023-012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实际控制人林振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及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振宇先生于2022年12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173,2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43%,减持股份来源为林振宇先生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同时,林振宇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4,272,723 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当日回购股份数的比例1.80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23年3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2023年3月28日,公司收到林振宇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振宇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份(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目前回购股份数的比例
林振宇大宗交易2022年12月16日30.261,173,2400.4948%
集中竞价2023年1月16日27.4398,8000.0417%
集中竞价2023年1月18日26.89100,0000.0422%
集中竞价2023年2月7日32.59298,0000.1257%
集中竞价2023年3月9日32.03285,0000.1202%
集中竞价2023年3月10日32.14720,0000.3037%
集中竞价2023年3月17日37.00702,5950.2963%
大宗交易2023年3月27日32.32890,0000.3754%
合计4,267,6351.7999%

注:上表中“占公司总股本剔除目前回购股份数的比例”以237,102,059 股计算。

股东减持股份的来源: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包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部分);2、林振宇先生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二、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当时回购股份数的比例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目前回购股份数的比例注3
林振宇合计持有股份24,446,38210.30%20,178,7478.5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111,5962.57%2,723,8911.15%
有限售条件股份18,334,7867.72%17,454,856注17.36%
丽水网创合计持有83,757,99635.29%83,757,99635.33%
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注2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3,757,99635.29%83,757,99635.3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合计108,204,37845.58%103,936,74343.84%

注1:因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末持股数量为基数,对其所持股份按 25%计算可转让额度,每年第一个交易日对可转让额度内的无限售流通股进行解锁,因此林振宇减持期间有限售条件股份发生变动。

注2:曾用名为杭州网创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变更名称为丽水网创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注3:以上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当时回购股份数的比例”以237,373,509 股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剔除目前回购股份数的比例”以237,102,059 股计算。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未违反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林振宇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日,林振宇先生仍然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林振宇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

4、林振宇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备查文件

林振宇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