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网壹创: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92 证券简称:壹网壹创 公告编号:2023-010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未来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鉴于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9.75元/股。经过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后,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49.75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数约为201.005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422%;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49.75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数约为100.502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21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暨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及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2年3月17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4)。本次回购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2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10日。截至2023年3月1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46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159%,最高成交价为38.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6.5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008,371.4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回购完成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公司股份总数由238,674,523股变更为238,571,459股。
公司本次回购计划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46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59%。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本次回购前 | 本次回购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4,361,402 | 52.10 | 125,727,738 | 52.7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4,313,121 | 47.90 | 112,843,721 | 47.30 |
三、总股本 | 238,674,523 | 100.00 | 238,571,459 | 100.00 |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
四、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2022年6月2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董事兼副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22年10月2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董事兼副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董事兼副总经理卢华亮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571,943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公告当日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0.24%,增持金额为1,702.1024万元;董事兼副总经理吴舒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0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增持金额为2,993.85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增持日期 | 增持方式 | 增持股数(股) | 增持金额(万元) | 增持均价(元/股) | 占公司总股本剔除目前回购股份数的比例 |
吴舒 | 2022年7月7日 | 大宗交易 | 1,006,000 | 2,993.8560 | 29.76 | 0.4243% |
卢华亮
卢华亮 | 2022年7月7日 | 大宗交易 | 571,943 | 1,702.1024 | 29.76 | 0.2412% |
2022年12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及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振宇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4,272,723 股(占公司当日总股本剔除当日回购股份数的比例1.80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林振宇先生共减持公司股份2,675,040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份(股) | 占公司总股本剔除目前回购股份数的比例 |
林振宇 | 大宗交易 | 2022年12月16日 | 30.26 | 1,173,240 | 0.4948% |
集中竞价 | 2023年1月16日 | 27.43 | 98,800 | 0.0417% | |
集中竞价 | 2023年1月18日 | 26.89 | 100,000 | 0.0422% | |
集中竞价 | 2023年2月7日 | 32.59 | 298,000 | 0.1257% | |
集中竞价 | 2023年3月9日 | 32.03 | 285,000 | 0.1202% | |
集中竞价 | 2023年3月10日 | 32.14 | 720,000 | 0.3037% | |
合计 | 2,675,040 | 1.1282% |
除上述情况外,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22年3月17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7,612,435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