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乐健康: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26  仙乐健康(300791)公司公告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特别提示:

1、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3年12月27日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106.5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80,497,320股的0.59%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2.71元/股

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人数:67人

5、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经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乐健康”、“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则,公司已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详情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表决权。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7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也未收到其他任何反馈。2023年10月3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95)。

3、2023年11月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11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98)。

4、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3年11月10日

2、首次授予价格:12.71元/股

3、首次授予数量:106.5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80,497,320股的0.59%

4、首次授予人数:67人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性质:股权激励限售股

7、本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登记数量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缴纳期间,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涉及股份共计17.50万股,因此,本激励计划的实际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76名调整为67名,实际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4.00万股调整为106.50万股。

姓名职务国籍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占首次授予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郑丽群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国4.00003.76%0.02%
夏凡财务负责人中国2.00001.88%0.01%
Sara Lesina欧洲事业部总经理意大利2.40002.25%0.01%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共64人)98.100092.11%0.54%
合计106.50100.00%0.59%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8、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9、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4年-2026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3.1249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9.2677亿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5.6612亿元
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9.2677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5.6612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若公司发生投资并购行为,则当年度及之后年度的公司营业收入考核以扣除投资并购产生的新增营业收入为核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全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业务单元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额度与其所属业务单元对应考核年度的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根据业务单元的绩效考核情况设置不同的解除限售比例。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格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100%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业务单元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缴纳期间,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涉及股份共计17.50万股。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76名调整为67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4.00万股调整为106.50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不变。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7人,实际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6.50万股。除上述事项外,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项事宜均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及公示情况一致。

四、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2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3)第00311号),审验结果为:截至2023年12月15日止,公司实际已授予67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1,065,000股,筹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536,150.05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065,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2,471,150.05元。截至2023年12月15日止,公司民生银行汕头分行633390026银行账号内已收到股权激励对象认缴的出资款净额为人民币13,536,150.05元。

五、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1月10日,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3年12月27日。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30,530,54916.91%1,065,00031,595,54917.40%
无限售条件股份149,966,77183.09%0149,966,77182.60%
总股本180,497,320100.00%1,065,000181,562,320100.00%

注:因四舍五入原因,本表中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180,497,320股增至181,562,320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照最新公司总股本181,562,320股摊薄计算,2022年每股收益为1.17元/股。

九、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未参与本激励计划。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郑丽群女士计划在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3年12月8日至2024年6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郑丽群女士尚未增持,且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其他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也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十、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补充

流动资金。

十一、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3年11月10日,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106.5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2.71元/股,则2023年-2026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限制性股票摊销成本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

2,139.59

2,139.59104.011,194.60579.47261.50

注: 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实际授予价格、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授予数量及对可解锁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十二、备查文件

(一)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3)第00311号);

(四)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五)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