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实业: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4  海能实业(300787)公司公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和修改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4 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 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1)。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14 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5 月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5 月14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

东莞市大岭山镇东康路22 号办公楼1 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洪亮先生

7、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13,433,020 股。出席本次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8 人,代表股份160,145,6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51.094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 人,代表股份 总数为158,211,6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50.477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84 人,代表股 份1,933,9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70%。

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87 人,代表股份4,278,4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50%。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 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9,314,9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4813%;反对644,9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27%;弃权185,7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884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47,7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843%;反对644,9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734%;弃权185,7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1,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23%。

2、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9,321,7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4855%;反对645,6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31%;弃权178,2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884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54,5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432%;反对645,6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898%;弃权178,2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1,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70%。

3、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9,325,5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4879%;反对645,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31%;弃权174,5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884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58,3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320%;反对645,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875%;弃权174,5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1,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05%。

4、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9,329,4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4903%;反对641,6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06%;弃权174,5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884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62,2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232%;反对641,6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963%;弃权174,5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1,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05%。

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9,314,9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4813%;反对644,9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27%;弃权185,7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884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47,7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843%;反对644,9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734%;弃权185,7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1,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23%。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9,321,1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4852%;反对646,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35%;弃权178,2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884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53,9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292%;反对646,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038%;弃权178,2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1,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70%。

7、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9,270,5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4536%;反对700,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74%;弃权174,5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884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03,3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466%;反对700,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729%;弃权174,5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1,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0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 年董事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446,0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446%;反对657,8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749%;弃权174,5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161,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8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46,0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446%;反对657,8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749%;弃权174,5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1,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05%。

该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448,1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936%;反对653,7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791%;弃权176,5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161,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48,1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936%;反对653,7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791%;弃权176,5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1,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72%。

该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慧丽、王纯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的资格和召 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形成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