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实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临时董事会提前通知时限的要求,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公司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5人。董事何业军、郭晓丹、王义华、韩双、房胜云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洪亮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海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股价自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8月16日期间,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已触发“海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
鉴于“海能转债”距离6年的存续期届满尚远,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海能转债”转股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一交易日起三个月(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11月16日)内,如再次触发“海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从2023年11月17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海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海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海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码:2023-059)。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