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尔激光: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5  帝尔激光(300776)公司公告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15 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5 月15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5 日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88号武汉帝尔激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志刚先生因公出差,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 董事段晓婷女士主持本次股东会。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武 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9人,代表股份173,454,091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63.5490%(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数量,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45,655,0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3.364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2人,代表股份27,798,9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184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5人,代表股份27,804,395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18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5,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2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2人,代表股份27,798,9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1848%。

3、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3,426,9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4%;反对23,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弃权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2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7,777,2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4%;反对23,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2%;弃权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3,406,9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8%;反对23,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弃权2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7,757,2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5%;反对23,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2%;弃权2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3%。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3,406,7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7%;反对22,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 弃权2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7,757,0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8%;反对22,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1%;弃权2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1%。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762,0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79%;反对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0%; 弃权2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7,762,0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79%;反对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0%;弃权2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1%。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3,411,7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6%;反对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弃权2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7,762,0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79%;反对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0%;弃权2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1%。

(六)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3,407,0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9%;反对23,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弃权2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7,757,3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9%;反对23,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2%;弃权2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夏平律师、柯昌利律师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 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