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浪科技: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
公告
特别提示: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收到公司股东宁波东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元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高新区华桐恒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桐恒德”)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锦浪科技股份的告知函》。持本公司股份16,700,7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4276%)的股东东元创投和持本公司股份2,406,31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6379%)的股东华桐恒德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高于3,7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出现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收到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出具的《关于减持锦浪科技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
1、股份减持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公司股东宁波东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高新区华桐恒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波东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 | 2023年2月15日-2023年3月31日 | - | 0 | 0 |
宁波高新区华桐恒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集中竞价 | 2023年2月15日-2023年3月31日 | 136.47 | 68,000 | 0.0171 |
合计 | - | 136.47 | 68,000 | 0.0171 |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3、本次变动前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东元创投 | 合计持有股份 | 16,700,793 | 4.4276 | 11,760,793 | 2.964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700,793 | 4.4276 | 11,760,793 | 2.964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华桐恒德 | 合计持有股份 | 2,406,315 | 0.6379 | 2,338,315 | 0.589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06,315 | 0.6379 | 2,338,315 | 0.589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1、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77,200,685股减少为377,188,445股。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2023年2月10日上市。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77,188,445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9,500,000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396,688,445股。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总股本377,200,685股计算,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总股本396,688,445股计算。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包含东元创投大宗交易。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做出的相关承诺的情况。
2、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将遵守其做出的相关承诺及减持计划内容,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股东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东元创投、华桐恒德出具的《关于减持锦浪科技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