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为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跃华、赵徐、袁宁一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