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菱动力: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回购条件,股份回购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和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回购完成后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本次回购基于公司对未来发展的信心,能够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增强公司发展的动力。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吴 传 华 赵 勇 贺 立 龙
2023年9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