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菱动力: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23-093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菱动力”)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671,165.1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2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7,186,700股,发行价格为19.5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5,999,98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832,251.6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9,167,733.39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2月29日出具了《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2CDAA9B0022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融资方式解决。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主体 | 项目投资金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涡轮增压器扩产项目 | 25,100.00 | 25,100.00 |
2 | 研发中心项目 | 5,300.00 | 4,616.77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3,200.00 | 3,200.00 |
合计 | 33,600.00 | 32,916.77 |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4,537,026.8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本次拟置换募集资金金额 |
1 | 涡轮增压器扩产项目 | 251,000,000.00 | 4,537,026.80 | 4,537,026.80 |
合计 | 251,000,000.00 | 4,537,026.80 | 4,537,026.80 |
(二)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1,134,138.38元(以下发行费用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发行费用内容 | 发行费用金额 | 募集资金直接扣除或支付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1 | 保荐及承销费用 | 5,094,339.62 | 5,094,339.62 | - | - |
2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613,207.55 | - | 613,207.55 | 613,207.55 |
序号 | 发行费用内容 | 发行费用金额 | 募集资金直接扣除或支付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3 | 律师费用 | 1,028,301.89 | - | 424,528.28 | 424,528.28 |
4 | 发行上市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 96,402.55 | - | 96,402.55 | 96,402.55 |
合计 | 6,832,251.61 | 5,094,339.62 | 1,134,138.38 | 1,134,138.38 |
综上,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4,537,026.80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134,138.38元,共计5,671,165.18元。上述金额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3CDAA9F0172号)。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实施说明
根据《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共计5,671,165.18元,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5,671,165.18元,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671,165.18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置换与公司披露的《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内容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3CDAA9F0172号)。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671,165.18元置换前期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出具的《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西菱动力截至2023年1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3CDAA9F0172号)
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