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为科技: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5-04-14  泉为科技(30071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716 证券简称:泉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泉为”、“标的公司”)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其他股东拟向上海赢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赢古资产”、“交易对手方”)出售合计持有的安徽泉为100%股权。本次交易若顺利完成,安徽泉为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本次股权出让方之枣庄向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褚一凡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出让方之东莞市利宝亚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杨勇担任执行董事及经理的企业,出售标的资产安徽泉为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估值及定价尚未确定,预计可能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估值及定价最终以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的数据以及签订的正式交易文件为准。

4、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5、本次交易,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已签署了《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各方将根据相关规定,视本交易的决策与审批情况,安排和调整该交易的后续事宜。

6、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及安徽泉为其他股东拟向赢古资产出售合计持有的安徽泉为1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暂定为人民币27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亿柒仟万元整),最终交易价格将根据评估结果由协议各方共同协商确定。各方于近日签署了《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本次交易方案及交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次交易若顺利完成,安徽泉为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最终结果以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的数据以及签订的正式交易文件为准。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赢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325460269

法定代表人:唐碧琦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岚丰路1150号3幢1202H室

成立日期:2015-04-03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从事计算机科技、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1合肥锦玺领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00%
2合肥锦瓴润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

三、拟出售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324MA8PRLRW20

法定代表人:张庆峰注册资本:36,000万元实收资本:22,401万元住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开发区管委会G343与潼河路交叉口东北角1599号成立日期:2022-12-02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标准化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金属结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1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00%
2京北(海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8.00%
3枣庄向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00%
4东莞市利宝亚咨询有限公司5.00%

四、《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甲方一: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二:京北(海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三:枣庄向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甲方四:东莞市利宝亚咨询有限公司乙方:上海赢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目标公司: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一)交易方案

甲方各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分别将各自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转

让给乙方,乙方(或其指定的主体)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购买甲方各方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甲方保证所持标的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争议,依法享有对外转让的权利。

(二)交易作价及债务处理

1、股权转让定价。双方确认,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暂定为人民币27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亿柒仟万元整)。本次交易将聘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评估,最终交易价格将根据评估结果由协议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定价原则为评估值及本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款孰高。

2、目标公司债务处理安排。乙方承诺按期偿还目标公司负债合计约2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元整),最终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生效:

(1)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已获得甲方1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并通过,除此之外的其他甲方已履行完为签署本协议及补充协议而需履行的全部内部决策批准程序;

(2)乙方履行完为签署本协议而需履行的全部内部决策批准程序;

(3)取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必要批准或核准(如需)。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安排,通过出售资产回笼资金,同时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

六、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为各方的合作意愿及初步商洽结果。本次交易方案及交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次交易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待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报告后,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所筹划的交易事项能否按预期顺利开展、能否获得上述批准以及最终获批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