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股网  2025-04-14  永福股份(300712)公司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永福股份股票代码:3007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4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德时代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永福股份、上市公司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主动减持股份行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永福股份的持股比例由7.9998%下降至4.9999%
本报告书《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人民币元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毓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0587527783P
注册资本439,880.7222万元人民币
经营期限2011年12月16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
通讯方式0593-8901666

2、股权结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宁德时代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股)
厦门瑞庭投资有限公司境内一般法人23.27%1,024,704,949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2.30%541,541,472
黄世霖境内自然人10.58%466,021,310
宁波联合创新新能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一般法人6.45%284,220,608
李平境内自然人4.58%201,510,27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等1.61%70,850,22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等1.03%45,552,565
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境内一般法人0.94%41,400,000
厦门润泰宏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一般法人0.78%34,393,473
深圳市招银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一般法人0.73%32,117,613

3、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宁德时代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居留权
曾毓群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中国
潘健联席董事长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中国
李平副董事长中国 (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中国
周佳副董事长美国中国
欧阳楚英董事中国中国
赵丰刚董事中国中国
吴育辉独立董事中国中国
林小雄独立董事中国中国
赵蓓独立董事中国中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序号上市公司名称上市交易场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持股比例
1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湖南裕能301358.SZ7.90%
2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上海证券交易所洛阳钼业603993.SH19.55%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控股子公司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洛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4.68%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9.20%的股权。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因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归属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主要系自身资金管理需求及正常投资安排,不会对双方业务合作产生影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及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归属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宁德时代14,567,9427.9998%9,377,2014.9999%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是以公司当时的总股本182,104,000股为基数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是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87,546,035股为基数计算。

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占剔除公司最新披露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的5.094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2020年12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取得公司股票14,567,94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7.999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1)2022年6月10日至2023年7月26日期间,因公司进行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182,104,000股增加至187,546,035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7.7677%。

(2)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4月10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5,190,74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767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
宁德时代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2月18日1,843,3000.9829
大宗交易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4月10日3,347,4411.7849
合计5,190,7412.7677

注:上表中“减持比例”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87,546,035股为基数计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永福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5年4月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海西科技园高新大道3号
股票简称永福股份股票代码3007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前持股数量:14,567,942股 变动前持股比例: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7.999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5,190,741股 变动比例:被动稀释0.2321%、主动减持2.7677% 变动后持股数量:9,377,201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999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2年6月10日-2025年4月10日 方式:(1)实施股权激励归属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2)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说明: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此页无正文,为《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5年4月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