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7  精研科技(300709)公司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2,337,810.3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6,984,951.3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417,032,117.88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416,831,866.22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需要和资金状况等因素,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当前业务发展情况,为满足公司后续日常经营发展开拓对资金的需求,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的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同意将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制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