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宁股份: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宁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沪宁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证监许可[2021]601号文《关于同意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41.8459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1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34.2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265.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759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574.99万元,利息收入净额987.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7,677.76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4年,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050.5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17,574.99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7,677.7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24,265.75 |
以前年度投入金额 | 16,524.49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1,050.50 |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7,574.99 |
尚未使用金额 | 6,690.76 |
减: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的 | 7,400.00 |
累计利息收入净额 | 987.0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77.76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杭州沪宁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自2021年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募集资金余额 | 说明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 | 3301040160018941818 | 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下账户) | 229.22 |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 | 3301040160018941925 | 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下账户) | 48.54 | - |
合 计 | - | - | 277.76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己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4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杭州沪宁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徐之岳 | 王勍然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4,265.7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50.5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1] | 17,574.9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100万只创新型G系列缓冲器生产线建设及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 否 | 19,960.95 | 19,960.95 | 1,025.10 | 16,866.23 | 84.50 | 2025年12月31日 | [注2] | 不适用 | 否 |
战略产品产业化技术系统研发项目 | 否 | 4,304.80 | 4,304.80 | 25.4 | 708.76 | 16.46 | 2025年12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4,265.75 | 24,265.75 | 1,050.50 | 17,574.99 | 72.43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24,265.75 | 24,265.75 | 1,050.50 | 17,574.99 | 72.43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年产100万只创新型G系列缓冲器生产线建设及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①本项目定制化旋压设备均从德国进口,受近年来国内外经营环境不可抗力冲击的影响,定制化设备的订单确认、设备制造、国际运输、安装调试等环节均发生不同程度的延期。当前,随着外部经营环境好转,公司也加速推进项目进程,并同步展开与重点客户的产品认证工作,力争早日完成项目建设。综上,经审慎研究,董事会于2023年4月24日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4年6月30日。 ②本项目由两个阶段实施组成,其中“新增年产50万只创新型G系列缓冲器生产线建设项目”已经完成达产。“技术改造50万只创新型G系列缓冲器建设项目”由于以下原因需延期:1)近两年,电梯市场正处于由增量市场向存量市场转化的关键敏感期,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客户对当前产品交货期等指标格外看重,任何对当前产品交货期的波动都会影响客户整机在市场上的竞争;2)技改项目中车间搬迁整体计划受到政府规划、新厂房建设、生产组织、人员配备等多重因素影响,任何环节出现失误,都会对生产连续性产生比较大的冲击,从而产生对客户供货不确定性的风险;3)为增加现有客户粘性,服务好客户,避免该项目技改部分在实施中产生对市场占有率的不确定性影响,综上,经公司审慎研究,董事会于2024 年8月27日决定对该项目中的技术改造内容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调整到2024年12月31日。 ③当前技术改造部分的主体设备已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使用条件,但因配套设备、设施及自动化相关控制系统、软件等需要进一步增添、调整完善,产能匹配性需进一步优化,为确保技术指标及生产稳定性,需额外进行设备联调联试,因此董事会于2025年4月21日决定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 2、战略产品产业化技术系统研发项目 ①本项目系公司战略产品的研发、测试、寿命试验以及相关试生产线设备的研发、购置、落地,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密切关注项目建设情况,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使用。受近年来外部经营环境不可抗力冲击的影响,本项目在客户处的寿命试验安排、试生产线设备研发的技术交流和相关子系统关键技术突破等,均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综上,经审慎研究,董事会于2023年4月24日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 ②本项目系公司战略产品的研发、测试、寿命试验以及相关试生产线设备的研发、购置、落地,在2022年对复合(金属)曳引轮在成型模具、设备、相关工艺流程、参数等方面的探索持续取得突破的情况下,报告期内,通过部分寿命测试,发现一些问题,其耐磨性未能达到设计预期,需要从材料、结构、工艺方法、测试等继续研究,寻找解决方案。考虑到资源平 |
衡,兼顾当前经营和未来发展,经公司审慎研究,董事会于2024年8月27日决定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为使本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7,526.86万元预先投入年产100万只创新型G系列缓冲器生产线建设及技术改造建设项目。2021年11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置换资金总额为7,526.86万元,并于2021年12月20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划出。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包括理财收益404.03万元、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582.97万元)余额为7,677.76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277.76万元,存放在公司理财交易账户已用于购买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7,400.00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含公司2021年12月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后已置换金额7,526.86万元。[注2]年产100万只创新型G系列缓冲器生产线建设及技术改造建设项目总体项目预计完成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总体项目尚未完成,尚不能计算该项目产生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