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退:关于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暨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5-01  *ST普利(30063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

普利退公告编号:2025-050债券代码:123099 债券简称:普利转退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暨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公告

特别提示:

1.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 2025年4月28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5年5月21日。

2. 2025年3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45号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公司已先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1条第(一)项、第10.5.2条第一款第

(七)项规定的“公司披露的利润总额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50%”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5〕357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上市。公司股票及可转债自2025年4月28日起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5月21日。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并终止上市。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其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3.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7.2条的规定,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原则上不停牌,因特殊原因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如股票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此外,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可转债同时停复牌并暂停或者恢复转股,股票因交易情况被实施盘中临时停复牌的除外。

4. 公司原定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但因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与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3月21日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45号 )认定的公司虚假记载金额之间存在较大差异,鉴于财务报告数据有时间的关联性与延续性,相关数据的准确性对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具有强关联性,所涉及的部分信息尚需进一步核实查清,同时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均出现人员不足情况。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及董事会将持续加强与各方积极沟通,组织人员加快推进定期报告编制工作,同时会尽快完成相关人员的补选和聘任工作,尽快完成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公司对于定期报告无法及时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5. 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十五个交易日,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已交易3个交易日,剩余12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将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6. 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可转债在退市整理期的相关交易规则、投资者适当性安排请投资者查阅《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退市整理期间交易安排的通知》(深证上〔2023〕492号)及《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

7. 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8. 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9. 公司股票属于深股通特别证券,深股通投资者不能买入只能卖出。后续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板块后深股通投资者可能无法进行股票转让,提请深股通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 终止上市后,公司的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电话:0898-66661090邮箱:securities@hnpoly.com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或股份转让系统官方网站(www.neeq.com.cn)

11. 自2025年2月9日起,公司可转债已进入回售期(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在回售期内,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公司将面临提前兑付申请回售部分可转债本息的可能,届时可能存在无法全额兑付的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5〕35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退市整理期间交易安排的通知》(深证上〔2023〕492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于2025年4月28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公司股票

(1)证券代码:300630

(2)证券简称:普利退

(3)涨跌幅限制: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个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为20%

2.可转债

(1)证券代码:123099

(2)证券简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及《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退市整理期间交易安排的通知》(深证上〔2023〕

492号),公司可转债在退市整理期前14个交易日的证券简称为“普利转退”,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证券简称为“Z普转退”。

(3)涨跌幅限制:可转债进入退市整理期的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个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为20%。

二、公司股票及可转债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及交易期限

公司股票及可转债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5年4月28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5月21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原则上不停牌,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如股票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此外,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可转债同时停复牌并暂停或者恢复转股,股票因交易情况被实施盘中临时停复牌的除外。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将在深交所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及可转债进入退市整理期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2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予以摘牌,公司股票及可转债终止上市。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公司于退市整理期交易首日发布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已被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风险提示公告;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在前十个交易日内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及可转债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及可转债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7.12 条规定,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五、其他重要事项

1. 公司原定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但因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与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3月21日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45号 )认定的公司虚假记载金额之间存在较大差

异,鉴于财务报告数据有时间的关联性与延续性,相关数据的准确性对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具有强关联性,所涉及的部分信息尚需进一步核实查清,同时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均出现人员不足情况。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及董事会将持续加强与各方积极沟通,组织人员加快推进定期报告编制工作,同时会尽快完成相关人员的补选和聘任工作,尽快完成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公司对于定期报告无法及时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2. 公司股票及可转债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进行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聘请证券公司,委托其提供进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退市板块的股份初始登记、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此外,根据《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聘请主办券商为受托管理人,履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受托管理职责。

3. 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4. 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5. 自2025年2月9日起,公司可转债已进入回售期(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在回售期内,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公司将面临提前兑付申请回售部分可转债本息的可能,届时可能存在无法全额兑付的风险。

6. 终止上市后,公司的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898-66661090

邮箱:securities@hnpoly.com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或股份转让系统

官方网站(www.neeq.com.cn)

7.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网站及报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