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雄极光: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28  三雄极光(300625)公司公告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28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5 月28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2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28 日 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良地埠工业区蔡新路293 号D 栋一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宇涛先生

6、本次股东会召开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1 人,代表股份178,108,26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63.76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 人,代表股份158,513,39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6.74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5 人,代表股份19,594,8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7.014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5 人,代表股份6,061,69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 人,代表股份2,034,39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728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3 人,代表股份4,027,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4418%。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 会议,其中独立董事温其东先生、陈君柱先生、曾亚敏女士通过线上会议方式参 加。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了如下 议案:

1、《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77,993,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7%; 反对1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2%;弃权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2%。

2、《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177,993,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8%; 反对1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2%;弃权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5,947,3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144%;反对1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5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同意5,947,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094%;反对1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56%;弃权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4、《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年)》

6、《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即 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7、《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即 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8、《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77,987,1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0%; 反对1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2%;弃权 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38%。

同意5,940,5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22%;反对1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56%;弃权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2%。

10、《关于公司产业基金存续期延长的议案》

同意177,987,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3%; 反对12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5%;弃权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2%。

同意5,941,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105%;反对12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46%;弃权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11、《关于公司产业基金参与投资的私募基金存续期延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张宇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钧锷先生、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广金美好星宇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张贤庆先生、林岩先生和陈松辉 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5,941,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05%;反 对12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46%;弃权3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同意5,941,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105%;反对12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46%;弃权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12、《关于公司2026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12.01 2026 年度董事长张宇涛先生薪酬方案

同意5,940,5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22%;反对12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46%;弃权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

12.02 2026 年度董事林岩先生薪酬方案

12.03 2026 年度董事张贤庆先生薪酬方案

12.04 2026 年度董事陈松辉先生薪酬方案

12.05 2026 年度董事宋俊成先生薪酬方案

12.06 2026 年度职工董事朱立一先生薪酬方案

12.07 2026 年度独立董事温其东先生津贴方案

12.08 2026 年度独立董事陈君柱先生津贴方案

12.09 2026 年度独立董事曾亚敏女士津贴方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李丹虹律师、许涛律师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