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龙船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大宗交易转让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大宗交易转让股份
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晏志清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龙船艇”)于2023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大宗交易转让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持本公司股份54,483,62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4.43%)的股东晏志清计划在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200,000(占本公司总股本0.58%)。
近日,公司收到晏志清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晏志清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公司股份2,200,000股给其近亲属。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晏志清 | 大宗交易 | 2023年3月22日 | 11.10 | 2,200,000 | 0.58 |
合计 | 2,200,000 | 0.58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晏志清 | 合计持有股份 | 54,483,624 | 14.43% | 52,283,624 | 13.8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620,907 | 3.61% | 11,420,907 | 3.0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0,862,717 | 10.82% | 40,862,717 | 10.82%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晏志清先生基于家庭资产配置的考虑,转让股份给其近亲属持有。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晏志清先生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3、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出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履行完毕。
三、备查文件
1、晏志清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