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托生物: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3证券简称:赛托生物公告编号:2026-033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2),公司将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2026年5月11日,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润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润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提议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润鑫持有公司股份43,297,3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82%,符合向股东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1项临时提案外,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会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东外环路南段,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6.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7.00 |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议案6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信函或传真需在2026年5月18日17:00前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9:00—12:00,13:30-17:00。
(三)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东外环路南段,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庆利、郭一多
联系电话:0530-2263536传真:0530-2263536
联系邮箱:stock@sitobiotech.com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583”,投票简称为“赛托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提案编号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委托人:委托人证件号码:
持股数量:股份性质:
受托人: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日期:年月日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备注:
1、上述事项,受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 ||
| 股东地址 | ||
| 法人股东注册号/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股东账户 | 持股数量 | |
|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 受托人姓名 | |
| 受托人身份证号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月日注: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收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