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齐眼药: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3  兴齐眼药(300573)公司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30。

3、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3 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25号企业广场B座30层。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继东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17人,代表股 份85,724,1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86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76,308,8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965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09人,代表股份9,415,378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8207%。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竞天公诚律 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9、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84,260,6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27%; 反对1,391,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29%;弃权 72,34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84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8,012,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550%;反对1,391,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815%;弃权72,34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35%。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84,268,6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21%; 反对1,396,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88%;弃权 5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69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8,020,2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393%;反对1,396,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349%;弃权5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58%。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84,314,4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55%; 反对1,332,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43%;弃权 77,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9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8,066,0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226%;反对1,332,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610%;弃权77,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64%。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84,437,4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90%; 反对1,261,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21%;弃权 24,7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28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8,189,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211%;反对1,261,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179%;弃权24,7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1%。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84,272,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61%; 反对1,316,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58%;弃权 135,5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8,023,6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758%;反对1,316,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938%;弃权135,54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0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04%。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独立董事津贴情况及2026年预计薪 酬、津贴情况的议案》

同意7,775,0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522%; 反对1,494,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702%;弃权 206,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1776%。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刘继东、张少尧、高峨、程亚 男、杨强、黎春华系公司董事,对本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7,775,0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522%;反对1,494,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702%;弃权206,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0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76%。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84,034,4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289%;反 对1,478,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45%;弃权211,38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46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7,786,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678%;反对1,478,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14%;弃权211,388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0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0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章志强律师、梁嘉颖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 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13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