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车检测: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5-08  安车检测(30057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572证券简称:安车检测公告编号:2026-040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6年5月7日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225.33万股3.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6人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4.51元/股5.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6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2.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25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2026年2月26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并披露《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6年3月3日,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具体情况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3月4日。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6年5月7日。

3.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225.33万股。

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6人。

5.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4.51元/股。

6.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

7.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

职务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6人)225.33100.00%0.9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以228,988,812股计算,未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以下均同)的1.00%。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注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配偶、父母、子女,不包括外籍员工。8.授予日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完成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失效。预留部分须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授出。根据下述公司不得授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进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9.限售期、解除限售及考核安排

(1)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50%

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限制性股票的转让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解除限售及考核安排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情况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年度解锁时间以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准,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B)解锁比例
目标值(Bm)触发值(Bn)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6年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10%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7年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20%5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准,上述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情况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A、B、C、D四档。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合格;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D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

若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当年度限制性股票才可按照个人解锁比例进行行权/解锁;若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事宜的实施与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及公示情况一致,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6年5月7日。

五、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对象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

六、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增加股份数量(万股)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万股)比例(%)股份数量(万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4,545.7619.85225.334,771.0920.84
无限售条件股份18,353.1280.15-225.3318,127.7979.16
总股本22,898.88100.00022,898.88100.00

注1: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登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注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不会影响公司总股本,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八、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产生影响。

九、公司已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的说明

1.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4年11月20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217,1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049%,最高成交价格为13.86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1.3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0,076,106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用于股权激励的回购股份数量2,25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40%,支付金额28,075,82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来源于公司通过上述回购计划累计回购的股份。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回购股份均价差异之会计处理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4.51元/股,授予价格与回购股份均价存在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

十、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4月24日出具《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认购款的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6)第00000051号),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认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出资情况进行审验,审验结果如下:截至2026年4月22日止,上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认购方汇入公司指定账户的全部认购出资款:

32,695,383.00元人民币。

十一、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二、备查文件

1.《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认购款的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6)第00000051号);

2.《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