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材质: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投资建设马来西亚高性能锂离子电池隔膜一期项目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产能布局,满足客户产能配套需求,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规划,公司拟通过子公司英诺威新材料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在马来西亚槟城州投资建设锂电池隔膜生产基地,项目拟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项目总投资额以实际投资建设情况为准)。
公司本次拟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空间和盈利能力。本次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居学成 王文广 林志伟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