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材质:董事会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3-070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 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1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0]342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9,023,236.86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0,976,763.1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26日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1)第440C000050号《验资报告》验证。
2.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9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25,673,24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499,999,984.65元,扣除发行费用21,376,087.52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8,623,897.1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13日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2)第440C00039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2021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97,167,911.41元,其中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717,167,911.41元,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280,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6,054,984.45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取得的存储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2,246,132.72元。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796,267,487.18元,其中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156,267,487.18元,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400,000,000.00元和结构性存款1,240,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699,746,373.54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取得的存储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7,389,963.59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21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2023年1-6月,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6,047,408.28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003,215,319.69元,其中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723,215,319.69元,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280,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0,342.05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取得的存储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2,248,898.60元。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1-6月,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21,788,028.44元,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450,000,000.00元和结构性存款870,000,000.00元,赎回结构性存款950,000,000.00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288,055,515.62元,其中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278,055,515.62元,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850,000,000.00元,结构性存款1,160,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27,675,923.56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取得的存储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为37,107,542.0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2021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2020年6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0年6月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聘请了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根据上述议案, 2021年1月15日,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岗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星源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全部募集资金。公司、常州星源、江苏星源、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和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1年11月5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星源实施的原募投项目“超级涂覆工厂项目”、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实施的原募投项目“年产20,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中的剩余募集资金67,099.83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含累计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全部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星源材质(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星源”)在江苏省南通市经济开发区负责实施的“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的建设。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南通星源、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星源材质(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星源”)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全部募集资金。公司、南通星源、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1、2021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储余额 | 备注 |
中国建设银行南通经开区分行 | 32050164233600002332 | 10,342.05 | |
合 计 | 10,342.05 |
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的的存储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2,248,898.60元(其中2023年1-6月2,765.88元)。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储余额 | 备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 4000020919200498204 | 13,753,481.43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湖支行 | 44250100003800002657 | 2,640,628.45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9170078801700008438 | 1,167,667.00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3010122002220155 | 2,703,662.37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支行 | 662038887 | 2,508,839.44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 | 743276009697 | 321,802.92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 | 41031900040045365 | 480,094.88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 | 755915080410998 | 46,090,247.9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755915080410828 | 8,902,861.02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湖支行 | 15300568999979 | 1,930,269.32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10727001040239568 | 147,170,410.69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32050164233600002685 | 5,958.11 | |
合 计 | 227,675,923.56 |
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的的存储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为37,107,542.05元(其中2023年1-6月19,717,578.46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本年度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2、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本年度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二)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9,629,278.84元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08,110,410.92元,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518,867.92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并出具了(2022)第440A014679号《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次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 | 期末余额(元) | 备注 |
2021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 定期存款 | 280,000,000.00 | |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定期存款 | 850,000,000.00 | |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结构性存款 | 1,160,000,000.00 | |
合 计 | 2,290,000,000.00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部分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 变更前实施地点 | 变更后实施地点 |
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 |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兴路以南、常兴路以北、竹林路以东、沈海高速以西地块 |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兴路以南、常兴路以北、竹林路以东、沈海高速以西地块 |
项目名称 | 变更前实施地点 | 变更后实施地点 |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竹林路以东,和兴路以北,新兴路以南,德和路以西地块 |
(二)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原因
本次变更部分“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 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综合考虑到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布局需要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资源共享、发挥内部协同效应,更好地整合公司内部资源,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
(三)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后,原变更项目前期已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69,532,438.63元,全部退回募集资金专户,重新用于新变更项目的建设,不足部分将使用自有资金投入。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1-6月,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1-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附件1-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附件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2023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04.7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2,321.5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67,099.8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67.71%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超级涂覆工厂(二期) | 是 | 30,000.00 | 2,874.54 | - | 2,874.54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2、年产20,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 | 是 | 40,000.00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3、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 | 否 | - | 67,099.83 | 604.74 | 40,343.87 | 60.13 | 2026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9,097.68 | 29,097.68 | - | 29,103.12 | 100.0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99,097.68 | 99,072.05 | 604.74 | 72,321.53 | ||||||
合计 | — | 99,097.68 | 99,072.05 | 604.74 | 72,321.53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超级涂覆工厂(二期)累计实现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是该项目投资计划发生变更,项目整体未达到设定产能。年产20,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累计实现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是由于项目募集资金发生变更,全部用于“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的建设。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累计实现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是由于项目尚未建设完成。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规划,为使公司位于江苏省常州市、南通市的生产基地得到更有效的整合,便于集中建设、管理和运营,提升生产效率和规模效应,公司将可转债募投项目“超级涂覆工厂”、“年产20,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并入“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由南通星源作为实施主体继续实施公司新增涂覆隔膜与湿法隔膜产能项目。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经公司2021年11月5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计划投入“超级涂覆工厂(二期)”和“年产 20,000 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中的剩余募集资金 67,099.83 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含累计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全部用于“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的建设。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次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2.80亿元定期存款尚未到期。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6月30日,除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2.80亿元定期存款尚未到期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件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5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178.8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7,805.5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 | 否 | 289,529.39 | 289,529.39 | 12,178.80 | 69,472.55 | 23.99 | 2026 年 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8,333.00 | 58,333.00 | - | 58,333.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47,862.39 | 347,862.39 | 12,178.80 | 127,805.55 | ||||||
合计 | — | 347,862.39 | 347,862.39 | 12,178.80 | 127,805.55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累计实现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是由于项目尚未建设完成。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部分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变更后实施地点增加了“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竹林路以东,和兴路以北,新兴路以南,德和路以西地块”。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9,629,278.8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08,110,410.92元,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518,867.92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并出具了(2022)第440A014679号《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次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8.50亿元定期存款和11.60亿元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6月30日,除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8.50亿元定期存款和11.60亿元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