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智科技: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为对方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41亿元人民币。担保授权有效期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下属公司安徽激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激智”)因其业务发展需要,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就安徽激智银行授信相关事宜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限额人民币20,000万元。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企业基本信息
被担保公司名称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万元) | 注册地点 | 法定代表人 | 主营业务 | 股权结构 |
安徽激智科技有限公司 | 2021-04-12 | 20000 | 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寿春路以北五教路以东 | 齐伦山 |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密封胶制造;新型膜材料制造;塑胶表面处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 | 公司持股100% |
2、 主要财务数据
(1)2024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下属公司名称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资产合计 | 负债合计 |
安徽激智科技有限公司 | 19,989.93 | -6,210.53 | 57,502.28 | 49,779.49 |
(2)2025年1-3月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下属公司名称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资产合计 | 负债合计 |
安徽激智科技有限公司 | 8,119.44 | -1,034.90 | 53,634.53 | 46,946.65 |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2、债务人:安徽激智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限额:贰亿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7、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1)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则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2)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则保证人对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最后到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3)前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所有对外担保仅限于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
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372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8.66%。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各相关方签署的合同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