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川网络: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吉安市合嘉联电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1  冰川网络(30053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533 证券简称:冰川网络 公告编号:2023-088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吉安市合嘉联电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一、本次投资概述

为更好的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优势及资源优势,加强公司的投资能力,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吉安市合嘉联电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0万元参与认购深圳市合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江投资”)设立的吉安市合嘉联电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嘉联电”、“合伙企业”或“本基金”)的部分份额,投资后公司出资额占合嘉联电总出资额的19.2308%,并拟与基金管理人暨普通合伙人合江投资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吉安市合嘉联电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600.00万元,该基金筹集资金将专项投资于中山市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雷科技”),本次共同投资参与基金的投资收益尚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共同投资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控股股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且暂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二、拟参与投资的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合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合嘉联电的普通合伙人,同时担任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信息如下:

机构名称:深圳市合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25058936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四路龙珠二号方大广场四号楼909室

法定代表人:李良斌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05月13日

营业期限:2015年05月13日至2045年05月13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股东情况:

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深圳市合嘉共赢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990.0099.00
李良斌10.001.00
合计1,000.00100.00

备案登记情况:合江投资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

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14410。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本基金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如下:

(1)夏侯早耀

身份证号码:441621196805******

(2)深圳市普瑞美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9565570XL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社区富民工业区27栋2厂房401法定代表人:严义清

(3)吉安市合嘉新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6MAC6BMA406住所: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文田花园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合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李亚红

身份证号码:362426199208******

(5)熊志强

身份证号码:362228199208******

(6)李重良

身份证号码:360121196210******

(7)刘里哼

身份证号码:362426197408******

(8)王睿

身份证号码:510131199103******

(9)阙静

身份证号码:51310119810******

(三)关联关系及利益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江投资及本基金其他有限合伙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合江投资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投资基金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吉安市合嘉联电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基金规模:2,600.00万元

4.基金管理人:深圳市合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

6.出资进度:本协议签署后,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根据普通合伙人书面缴付出资通知缴付。

7.本次投资完成后,合嘉联电基金认缴情况:

合伙人名称或姓名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人民币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深圳市合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38461%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19.230769%
夏侯早耀有限合伙人500.0019.230769%
深圳市普瑞美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19.230769%
吉安市合嘉新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11.538462%
李亚红有限合伙人289.0011.115385%
熊志强有限合伙人110.004.230769%
李重良有限合伙人100.003.846154%
刘里哼有限合伙人100.003.846154%
王睿有限合伙人100.003.846154%
阙静有限合伙人100.003.846154%
合计2,600.00100.00%

8.合伙期限:合伙企业合伙期限为5年,其中前3年为投资期,后2年为退出期,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营业执照颁发之日即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

9.管理费:投资期限内,每年按实缴出资总额的2%收取管理费,只收取3年管理费,管理费自合伙企业收到首期实缴出资之日起算,退出期限内不收管理费。

10.退出机制:合伙企业持有的投资资产应在法律、法规或投资合同规定的限制转让期限届满之日或在投资合同约定的投资期限届满前通过IPO、其他机构收购或其他有效方式退出,以收回投资成本、实现投资收益,降低投资风险。

11.投资方向:基金筹集资金将专项投资于中山市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股权投资为合伙人获取长期的投资回报。

12.本基金的管理模式:由普通合伙人深圳市合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之投资、管理、运营、决策的权力全部排它性地归属于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其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代表行使。

13.收益分配:项目的投资收益应在合伙人、基金管理人间按以下分配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

(1)合伙人投资成本返还:按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将可分配收益划归各合伙人,直至据此划归该合伙人的金额等于其对该基金的实缴出资额;若可分

配收益不足以返还各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则应优先返还各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

(2)基本收益返还:完成上述第(1)步分配后,剩余的可分配收益继续向各合伙人按各自对该项目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基本收益分配,直至该等分配给各合伙人的金额等于:各合伙人按照本合伙企业将该项目实缴项目出资额的实际投资投出至项目公司之日起至该项目出资额退出完成之日为止,并以各合伙人对该项目出资额为基数计算的年化百分之八的收益金额,其中各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收益应优先返还。

(3)超额收益分配:完成上述第(1)步和第(2)步分配后,如还有剩余的可分配收益,则该等剩余可分配收益的百分之二十分配给基金管理人,剩余可分配收益的百分之八十按全体合伙人各自对该项目出资额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

14.会计核算方式:本合伙企业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合伙人会议决议选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管理人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以信件、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全体有限合伙人提交经审计的合伙企业下列财务报表,并在每半年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提交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1)资产负债表;(2)损益表;(3)现金流量表;(4)各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中的资本账目余额及在报告期间的变化。管理人将在每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向备案管理部门提交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等。

15.备案情况:合嘉联电尚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公司将按照本基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二)基金拟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山市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XFC143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5日

营业期限:2017年12月25日至无固定期限住所:中山市南朗街道翠亨新区翠城道18号前岸花园2栋1单元527房法定代表人:范江注册资本:9,777.868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移动照明设备、手电筒、彩灯、照明产品、户外用品、日用品、警用设备的研发与销售;技术转让与专业技术服务;品牌管理服务;电子商务系统开发与应用服务;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服务或技术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技术服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服务或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亦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2.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3.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4.公司对本基金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5.除以参与投资本基金的方式间接持有傲雷科技0.3108%的股份外,公司另以人民币1,000.00万元直接投资于傲雷科技,直接持有股份的比例为0.6216%。最终实际持股比例以工商登记为准。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是依托外部基金合伙人的专业团队优势、项目资源优势和平台优势,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拓展公司的投资渠道,把握相关领域投资机会,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相应的投资收益。本次投资是公司正常的财务投资行为,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1.本次共同投资尚处于筹备阶段,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投资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本次投资存在回收期较长、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

3.该基金的投资运作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的影响,可能面临投资收益不达预期、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等风险,甚至可能存在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该基金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

公司将加强与合作方的沟通,密切关注投资后续运作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