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实科技: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一章信息披露:第二节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所列事项的实际情况,同意该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相关工作,着力解决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说明。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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