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榕生物: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11 证券简称:雪榕生物 公告编号:2023-097债券代码:123056 债券简称:雪榕转债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确保资金流畅通,公司在保证规范运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在2023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时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5亿元(含本数)的担保,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7.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4.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高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高榕”)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工农大路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编号:HTZ220320000LDZJ2023N009),鉴于长春高榕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等需要,建设银行作为贷款人向长春高榕提供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同时,公司与建设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HTC220320000YBDB2023N001),由公司为前述《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中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2023年度公司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被担保方长春高榕于本次担保额度使用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经审议的已提供尚在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生效前的2023年度担保余额 | 本次使用的2023年度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生效后的2023年度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生效后剩余的可用2023年度担保额度 |
公司 | 长春高榕 | 100.00% | 70.10% | 10,000 | 0 | 2,000 | 2,000 | 8,000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长春高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5月6日
3、注册地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东北核心区丙三十一路
4、法定代表人:龙鹏
5、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长春高榕100%股权
7、经营范围:蔬菜和食用菌的种植、加工、批发、零售;食用菌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对外贸易经营(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长春高榕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 | 35,384.77 | 32,189.47 |
负债总额 | 27,039.65 | 22,563.59 |
净资产 | 8,345.12 | 9,625.88 |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1-9月 |
营业收入 | 23,788.66 | 18,732.13 |
营业利润 | 827.97 | 1,245.58 |
净利润 | 823.76 | 1,199.19 |
注: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9月30日、2023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9、长春高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工农大路支行
3、债务人:长春高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额度:2,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 (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7、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含本次担保)为370,672.7万元(其中包括67,000万泰铢,以2023年9月末汇率折算)(均为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为104,085.61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56%、64.02%。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长春高榕与建设银行签署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2、公司与建设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6日